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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被回馬槍擊落的故事(機車VS大七)

那是7系列? 那樓主慘了

softgy wrote:
+1
別人未打燈違規蝦左轉! 你就跟人盲超車!
遠遠就看到大7煞車燈(第3煞車燈)在亮了!且車體逐漸靠右、一定是準備有動作!
防衛駕駛觀念要有!
應該是要先打燈減速靠右,看大7想幹嘛! 順便罵一聲87離開
如沒有! 你的技術只僅次於3寶!
別人有錢開好車不怕賠! 怕賠不起請閃遠一點!
如果他沒有要左轉而且沒有打左轉方向燈,只是車身"先減速靠右"等機車靠近再往左大大的撇了一下

那就是危險駕駛or 蓄意傷害囉? XD

oceanhockey wrote:
如果大七車主表示:...(恕刪)
如果別人注意別人是否要違規為駕駛人的義務的話
騎機車上高速公路你們自己注意不要撞到我不就好了
一堆人檢討機車沒注意大七
大七才應該要注意後面來車啊
樓主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把馬路當賽道在騎 早晚會中招

眼中只有自己 難怪沒看到大七

看到維修報價單時 下次就會乖乖的了!

恭喜樓主!

CcCManCcC wrote:
其實法規上右側超車才是違法..正確要左側超車
不過因為這個是單一車道,並非雙車道
所以基本上後車要和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後面追上去超車,基本上路權優先性就先輸去了...(恕刪)

對啊,單一車道應該沒有超車的問題,能作超車動作的只有機車
這問題有點類似如果有車在馬路上莫名停下,不管有沒有左彎或右彎的動作
「同車道的後車」不管是直接或閃避時擦撞前車,應該都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肇責
(不同車道的後車,因前方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而撞上,也許有機會沒肇責)
所以機車既然是同車道,前方車不管是突然停下、或停止中突然違規左轉
機車可能都還是有肇責比例....就怕是判定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主因,那就賠大了
這時就凸顯機車第三責任財損險的重要
坐等判決結果..........15151515
chansaikit wrote:
那是7系列? 那樓...(恕刪)
roward wrote:
大七違規是他跟政府的事情
同一車道從後方撞他就是你跟他的事情了sorry
怎樣說都你錯比較多..(恕刪)



就事論事,這個觀念離譜極了

不正是,先有因,後有果

違規不僅是要繳罰單,對違規引發的肇事也是需要負責的


以上不針對樓主事件,
我的判斷是:大七交給保險處理-安,小機劈劈挫白做1-2月薪水-eo4
一個違規轉, 一個硬鑽. 呵呵~ 台灣每天這情況應該有幾千上萬起吧~~

話說, 雖然大車有錯, 但小車要懂得自保呀,
擦撞人沒事還好, 今天真直撞上... 還怕拿錢後沒命花....
大七表示

我只是車頭撇一下
要路邊停車而已

那邊還真沒有紅線耶......

難怪路上一堆四輪大爺堅持要機車一台接一台乖乖排好,原來這樣才不會影響到他們違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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