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整篇後理解是車禍發生時間是在兩年前,而不是今年當時被撞的那台,剛好是才買幾個月的新車然後今年才要調解第一頁沒講清楚車禍時間是兩年前,導致一堆人誤會2016車怎會照新車求償建議修改一下內文不管是在哪開,只要是開上路,就一定要保第三責任險機車也別忘記第三責任險,別僥倖,除非車永遠放在家裡保險用處就在這,就怕不小心唯一那一次,然後被搞得雞飛狗跳雖然對方沒有通知調解,但怎也沒有主動詢問該案件狀況?就這樣拖了兩年說的折舊率,豐田折舊價值比其他牌高可以搜尋一下,折舊算法都是以年起跳計算但...你們撞到算是連半年都不到新車,還是豐田的故折舊空間不大,就像有人說沒折舊問題保險公司不是笨蛋,很難莫名其妙開個漫天不合理金額賠償應該都是有經過一套正規SOP去計算(看樣子現在已經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跟你周旋就是個團隊)若保險公司很硬的就是要78萬的話其實調解委員會根本沒什麼用處畢竟保險公司也不是這些交涉員工開的不如直接交給法官判吧,金額才有機會低於保險公司求償數字等判決真正下來前,又是一段時間,再看要如何分期至少這幾個月有緩衝時間準備錢另外這世上根本沒有一件事是巧合發生簡單說就是任何事會發生都是有其原因早一分鐘或晚一分鐘就不會發生但偏偏就是在那個時間點發生也許就是要來討債的,又好死不死沒有保險絕代蝴蝶 wrote:2016年1月買的...(恕刪)
其實看了這麼多案例會發現,如果你發生車禍又沒保第三責任財損險,然後過失又是你比較多,然後對方又有保車體險,對方保險公司都會先養案,過了1,2年後再來要錢,所以,發生車禍別以為對方沒來找你就沒事了,其實樓主往好的方向想,頂多50萬,如果當時對方車裏還外加一個人一起沉了,至少500萬才能搞定吧,人沒受傷都是萬幸,至少,賠錢了,但不用一輩子背負殺人的陰影(無價).
houjuling wrote:我自己有回現場記錄拍照,資料都有留著,對方當時說要安排調解,但後面不了了之,過年快兩年才收到通知,原本都忘了這事了! 原廠維修估價單? 事故車處理方式? 肇責鑑定?一台新車撞掉 能處理到忘掉我也不知道該說神經大條還是...另外保險公司慣用手法就這樣 印象前幾天也看到一個在問快2年收到調解怎麼辦的我上面回的很清楚了 想殺價就是朝事故車下手祝好運
請問樓主,您說事發時有說過要協調,但不了了之,所以保險公司拖了快2年才來求償?如個人解有誤還請告知。申請鑑定有一定的期限(忘記三個月還半年),都這麼久了,當時沒申請,應該也來不及了先跟保險公司協調看看,如果不行真的就要上法院了!houjuling wrote:我自己有回現場記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