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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刺眼,狠撞路邊騎士害削鼻命危

cooleli wrote:
這次事件炫光絕對不是...(恕刪)

你該使用的是汽車遮陽板或太陽眼鏡,而不是貼上透光率30%的前檔隔熱紙來引以自豪。
全天候使用透光率30%的前檔隔熱紙,有時只是時候未到。
祝您行車一路平安!
明明就是汽車的錯
一堆親友團在幫汽車說話,是怎樣.....?
一個巴掌拍不響,沒事站在機車道幹嗎?怎麼看也不是安全的地方!

汽車駕駛絕對是肇事主因,這種開法不是撞到人,就是去撞行道樹!
鬼扯到太陽光去!
我只知道休旅車駕駛賠不完了
把人家撞到命危+鼻子整個不見
應該不是賠個幾百萬就可以了事
不然看看保險保的夠不夠
貼太黑反而危險...變成不會使用遮陽板..
等到夕陽直射眼睛就出事了...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嗯嗯,淺色前擋正義魔人就是你,沒錯,你出櫃了,當你突然遇到太陽直射,你有時間拿太陽眼鏡?你知道遮陽板有很多角度遮不到嗎?你知道現在原廠很多隨車附的前擋就是30趴嗎?你根本就沒用過30趴的前檔就在那邊說時候未到這種鬼話,標準的正義魔人,我覺得你自己說的時候未到還是留給你自己吧,不用謝
Danny Lin@ wrote:
你該使用的是汽車遮陽...(恕刪)
酒駕?
打瞌睡?
恍神?
或是??
調情?

Speed Wick wrote:
陽光刺眼,你前擋為...(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不是陽光刺眼
就是車輛暴衝
再不然就是A柱擋到
一再的汽車肇事......
肇事者常用的理由不外這幾個........
兩輪亂騎,用自己的生命負責
四輪亂開,用別人的生命(鼻子?)負責

四輪普遍開車不注意
超額責任險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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