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

開車撞死闖紅燈婦被判刑 法官:行人走斑馬線就要讓

我就是故意在斑馬線走很慢的那位仁兄 怎樣?

綠燈了..我為啥要浪費體力走快讓四輪過呢?
噁心的四輪嘴臉~
去了一趟日本才感受到台灣一堆雞腿駕照兄

pippenyen wrote:
很好啊!!不是之前大...(恕刪)
這判例, 我也覺得法官判的ok.

看不到行人 看到斑馬線/路口等等的 汽車就是要緩一下 養成習慣.
而不是一路不減速開到底.
我贊成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最大,但是我也贊成修法,行人闖紅燈罰款30000-60000不等,在台灣就算綠燈過馬路,一大堆人根本不會禮讓行人
是哪個恐龍法官這麼無知
需要抵制阿
看到某些人與現實脫軌 真替他感到悲哀~

嘴砲無敵 wrote:

照這法官的思維, 那行人穿越道幹嘛還設立專屬的紅綠燈呢?
...(恕刪)

行人穿越道的紅綠燈是在
1. 保護行人
2. 保護正確方向行駛的車輛

並不是讓你在行駛方向上有凌駕行人的路權
更不用講是在斑馬線上....

在國外考路考
你看到斑馬線沒減速 直接就請你下次再來了...
這個是基本常識
其實是遇到在斑馬線闖紅燈的行人是一定要禮讓的


不過會出現另一樓的討論:為了禮讓闖紅燈行人被追撞...


這個是整體人民對交通規則的素質問題,一堆搶黃燈、超速、追屁股的駕駛人,大概也會去追撞前面禮讓的車,運氣不好還去推撞行人。
kurokawa079 wrote:
笑死闖紅燈還有路權說...(恕刪)


路權泛指的是交通工具.無論幾個輪子.
行人是沒有路權.只有行人優先這條規定.
排除特定場合,如行人禁止,專用道路ex 鐵路,高鐵,高速公路
否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44/48
都有規定車輛無論直行還是轉彎或是"紅燈/綠燈/黃燈/沒燈" 都必須禮讓行人
這個法官照法條判的...

完全沒錯啊...

這個案件的發生有兩個要素

1."行人"

2."他有在行人穿越道上"

就這麼簡單囉...

但是是否行經行人穿越道都該減速呢?未必...

因為法律"只有規定"在行經無號誌路口要減速,有號誌而且你綠燈是不用減速的~別超速就好...

今天這個案例就真的是車主倒楣遇到上述兩個必要條件...不然車主的行為是沒錯的

今天要是撞到的不是行人...是腳踏車或機車之類的...車主可能就沒事了...

或是今天撞到的是行人...但是他不在行人穿越道...車主可能也就沒事了...

所以要注意上述兩個必要條件別同時成立即可...當然在注意"前方"狀況如果有看到得情況下能踩煞車就踩囉...

還是煞不住撞死了至少還是能在應注意(注意到了)能注意(不能~看到就踩了但還是煞不住)而未注意這條上比較站得住腳囉...

案例: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3687
這樣的判決沒有問題
而且以我所在的台南來說
闖紅的駕駛實在是太多了
每次要過行人穿越道.
都要"禮讓"他們紅燈先闖完我才敢過
每天至少要經過兩趟行人穿越道.
要是我綠燈就馬上走過去.命早就沒了
不管走路 騎車 開車
綠燈起步都儘量避免衝第一個
  • 3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