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說台南人的交通習慣六都最差,不知是否真的? 還會比紅綠燈當參考的高雄差,真是難以想像! 台南古都是好地方, 賴清德都當院長了,怎麼沒是簽搞好交通,但他的台南民調又很高. 台北交通已經很差, 高雄台南更爛! 也許就是南部人粗曠阿沙力的性格!奇怪的是,王建民跟江宏傑都是台南人,真搞不懂!
該省的步驟不能省,看完照後鏡,還要轉身回頭看 後面,之前我們討論超車,有的人就堅持只要看照後鏡就好。 免得速度太快,撞到前面,但是如果你的速度會撞到前面,你根本不應該轉換車道,看照後鏡,轉頭看後肩,再換車道,該省的步驟真的不能省
法律不改重刑也沒用 說實在要由哪個政府單位才能修改法律?可是遇到恐龍法官 應該又是繳款交保 我覺得法官本身也是一個大問題!這些違規車輛大都習以為常 紅線下車買咖啡 進超商 買便當等等便宜行事台北市整條都在違規 警察其實有在路口指揮勸導違規路邊停車 但是人力有限不過我真的建議直接開罰比較好 不需要勸導因人性問題
有些交通違規~是不能當普通的交通違規來看~比如~亂開車門的~酒駕~盲彎逆向超車~超速50%以上的~...明知後果嚴重~還這樣~就是故意~只要發生事故~致人於死的~必須用故意殺人罪來起訴~致人重傷的~必須用故意傷害罪來起訴~這樣做~馬上沒人敢再這樣違規~真心掛保證啦~微罪不罰??可教化??算了吧~有個屁用~不然也先修法提高罰款~現行罰款~先乘上100倍看看~比如~違規停車600~1200元~修改為6萬~12萬~其他類推~保證見效~台灣馬上成為全世界最守法的國家~畢竟台灣什麼沒有~刁民&垃圾~最多~
球德洛 wrote: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警察執法是一部份,但也要法律和監理單位支持交通違規沒改記點扣照制,監理單位沒有嚴格發照,警察沒嚴正執法,少一環,永遠都有下一個女童被害台灣用路人再漠視,迴避討論,下一次難保三寶傷的是自己家人,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