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gisa1224 wrote:
酒駕、吸毒、詐騙,...(恕刪)
就是因為人民沒有辦法自律的太多了才需要政府出來管,如果政府一開始就正視酒駕真正“嚴懲”酒駕而不是放縱酒駕(就如您說的,政府一直有在宣導杜絕酒駕從喝酒不開車做起,卻沒多少人做到),相信就不會發生這種憾事了…
累犯兩次酒駕還能有第三次,代表之前罰的不痛不癢…唉!對方才三十幾歲正要開始自己的一片天
dodoyo wrote:
...(恕刪)
爛破麻酒女的媽媽也是破麻,講這種話,難怪生這種只會喝酒肇事靠兩粒的賤破麻
沒錢那賓士誰的?稅金,油,保養都沒在付錢?靠兩粒或下面那個破洞不是都有錢可以收?小的進去關沒錢那妳老的去賣來還錢賠騎士家人啊
那麼會踩油門來大鵬灣用妳賓士跟我比啊,要不是賓士的性能救了妳這個破麻,只怕妳自己也是失控再自撞
我為什麼那麼不爽,因為我在現場看著騎士被救護人員抬上架然後開始心外按摩,我學歷差的人都知道那就是騎士當場就走了,但當時還希望到醫院會活起來
後來忙完晚點再看,現場已經封路在拍照放號碼牌了,才過沒多久,表示騎士確定在醫院被正式宣布沒救了
沒錢?那換妳站在路上被車子沒踩煞車撞看看,敢妳就不用關不用賠,我再說一次:妳個破麻酒女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