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lions wrote:
沒礙到您反而替被檢...(恕刪)
那麼多人反對?
我是沒感覺很多人反對啦
至於日本
你要不要以大台北地區查大約相同大小的區域的車數?
光日本規定有車位才准買車這點
車數就沒得比
參數就不相同要怎麼做比較?
你也知道台灣車輛買賣沒有管制
就地小車多了為何要咄咄逼人?
我自己回家停車位也是大約要走回家10分鐘
重點就是有非常多地區就是不好停車
真要抓你去中壢站前商圈抓看看?
更完善的交通事實上表現出來就是就是差在這些細節?
不要因為你愛檢舉這類事情就當作沒有了這些事情交通就是好的嗎?
會不會太好笑了一點?
人家隧道龜速60 爽爽的
後面也塞爽爽的
合法
人家相約好幾十台車一直待轉區轉圈圈
轉的爽爽的
也塞爽爽的
合法
重點應該是不要妨礙他人為前提
不妨礙他人檢舉是有甚麼意義?
心裡爽?
妨礙他人的檢舉他 我真的給你拍手
但有些真的有必要嗎?
雖然違法但交通順暢不阻礙交通
合法卻阻礙交通
法律本來就是文字遊戲
沒必要逼些沒必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