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文章,怎麼還有人搞不清楚???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又不是民眾開單的民眾哪來開單的權力??罰單是員警開的,員警看完民眾提供的照片或影像,確認是違規才依法開出罰單...哪來的違憲???笑死人了2樓就打臉了..還搞不清楚??
CLA45 AMG wrote:因為檢舉人並非執法人員,無公信力,拍攝之影片無法排除有無後處理之可能,故在法律上是很明顯的暇疵違憲應該是很可能成立的。 檢舉人本來就沒執法權, 開罰的都是警務人員,提供證據所拍攝之影片是否造假, 又是叧一個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