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t0110 wrote:
1.官員說原廠排氣...(恕刪)
別只挑想看的內容看,我的文有說是針對"被陳情或檢舉的車輛完成檢測後會貼上認證貼紙(避免該車輛再次更換高噪音排氣管或重複陳情檢舉)。"
所以重點在於被檢舉的非原廠排氣管車輛,避免回檢時用原廠管受測,受測後又換回原本的非原廠排氣管(高噪音排氣管),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原廠排氣管才貼貼紙這說法。
MT-10 wrote:
第11條有明確指出"車輛"噪音標準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
音管制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供國內使用者,應符合前項噪音管制標準,始得進口、製造及使
用。
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
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另外,法令是允許改裝的,先不論有沒有管制排氣管的噪音,沒有也不是民眾的問題
新北在晚上10點到凌晨6點直接開罰改管,無須檢測
這是非常明顯的違法的執法行動
沒有科學儀器證明,就不能直接開罰
不正當取得的證據,在法院是不能被採用的
從熱炒店出來的,不需酒測直接開罰酒駕,可以嗎?
高速公路不需測速,直接照相開罰超速,可以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