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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駕駛人阿~~ 禮讓行人這麼難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
1.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2.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3.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一堆人還是無視, 只能說罰則太輕, 台灣人只能用高罰責政策才能管理

例如: 未禮讓行人罰百萬, 至人傷殘罰千萬加公開鞕刑, 至人於死判死刑, 當然行人必需在人行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上
保證大家以後看到行人, 立即把車停下, 連動都不敢動, 完全禮讓............... (當然這只是我的幻想)
我是絕對會讓
但會自己走時偶爾還是會遇到不讓
不知道在急什麼的= =

acehand wrote:
雖然我知道發這篇根...(恕刪)

看你住台灣哪裡。
台北市可能是台灣最願意禮讓行人的地方。
政府執法態度很重要。
習慣養成建立共識,接下來就比較容易些

dsp9999 wrote:
難... 因為不互...(恕刪)


滑手機算不錯了

我遇過好幾次, 中間停下來跟義交問路的, 義交還跟他說, 趕快過去, 車子要過, 他還是不放棄.....

耐心真的是被磨光的

acehand wrote:
雖然我知道發這篇根...(恕刪)


別人沒有必要對你好,當別人對你好,請心懷感恩。

禮讓=個人修為

很多路人不遵守道路規範,橫空出世;或是此路我先來的態度,
說真的我怎麼讓!?

再者台灣地狹車多,有的時候趕著去見最後一面,你沒有路權,
又來個橫空出世,試問怎麼讓?

你可以隨身準備交管服,當尊夫人要過馬路時,你可以換上,
以便交通指揮;右甚可推己及人,當老太太要過馬路時,
你亦換上去指揮一下。

如果只為了你自己的家人,大可不必指著別人。
不能

有影片+圖片會比較優!

acehand wrote:
雖然我知道發這篇根...(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住台北40年
近日搬到高雄
發現高雄的交通規則有另外寫一本屬於高雄自己用的
好幾次等紅燈還被按喇叭
而且絕對沒有汽機車會讓行人
行人也被養成了要讓汽機車

總是怪別人說自己是二線城市
那是因為自己都在做二流的行為

既然我們去過先進國家
看到他們的交通精神
所以回到我們的土地之後
也應該要效仿這樣的良好習慣
而不是邊說他國好
然後繼續幹下流事
這樣我們會永遠只是一個崇洋媚外的小島
有髒話,管理員
太激動了,我也是有帶小小孩的,就是過馬路的時候評估這位駕駛,看一下狀況
車燈問題是真的很糟糕,所以我都盡量走在擋住車燈的那個角度(推推車的話就盡量快通過或轉反向),但還是有很大機會會他會看到車燈,真的很難過~
一堆人打鳥燈就夠刺眼的,小朋友的角度真的很慘....現在又一堆LED / HID / 晝行燈也是!!!!!!!!

之前去法國/義大利的大城市,他們會讓,但都是距離1公尺而已,然後也是你一過他們就馬上加速
給人感覺也會有壓力,但是很有"效率"
在美國加州玩過兩週,可能就像大家說的日本一樣(長大後還沒去過日本),一出機場立刻就可以感受到,無號誌路口,人才要走到離斑馬線兩公尺,來車方向還沒通過馬路的就自動停下來了,最短的至少都距離3公尺以上而且是很平順的停下來

台灣應該是幾個問題,觀念還在改進中(已經好很多了啦,大部分都會讓)、右轉車多,人家可以紅燈右轉(當然是在直行車絕對路權下),在右轉車又沒那麼多的情況下,自然右轉車的壓力就沒那麼大..

台灣一堆路口等行人走完,車子根本過不了幾輛
行人也是大問題,一堆拿著手機不看路,這種我覺得比汽車不禮讓行人還要討厭
台灣人只怕罰錢
我建議這點可以罰3千以上
然後就有偷拍魔人幫忙拍
看到行人不停 直接面前駛過去的
影片為證 開罰3千
先觀察日本大都市的人走路有多快,再看看人家這樣天天電車通行,可以練出多快的腳程。再來看看我們台灣的,很方便,腳程卻比別人慢很多,這樣是要怎麼推行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先去東京看看人家地鐵人員動線有多快,再來自省。

所以我說,在台灣,就算紅綠燈開到150秒,行人跟車子還是過不完,因為沒默契。稱讚別人、罵自己人之前,請先觀察一下別人的交通狀況,就會知道我們自己的交通狀況根本就是毫無動線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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