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個人認為針對"酒駕就要重罰"的理論上有個盲點
大家都認為酒駕要重罰,酒駕肇事要拿命賠償,很合理對吧!!!!!
當然,我支持"醉不上道"的用路法則,但是有些疑問很納悶
如果連酒都沒喝就撞死人呢?這個是不是比酒駕還更不應該?
酒駕肇事可以說肇事者意識模糊所以亂撞,但是酒測值0的肇事者意識肯定比酒駕更清晰,除了吸毒,不然有甚麼理由可以包容沒喝酒沒吸毒意識清晰的駕駛去撞死人???
大家覺得被酒駕撞死很倒楣所以酒駕肇事罪該萬死,將心比心我也認同!!!
但又反過來想,難道酒測值0的駕駛肇事致死,就該合情合理?或算是情有可原?
酒駕可能會因為意識模糊或行為失常而肇事,導致很嚴重的後果,這是肯定的!!!
但是台灣的交通至今為止,有因為廣泛取締酒駕而因此大量減少(50%以上)交通事故嘛????
常常看到路上車禍那麼多,我個人認為那些事故的酒駕肇事沒有高佔比欸!!!
所有的交通事故裡面,酒駕肇事致死佔比真的有到高佔比嘛?
感覺酒駕肇事跟一般交通過失致死的比例,起碼起碼最少也是1:10,連三寶算進去大概1:20
如果今天把追殺酒駕的標準,同樣拿來追罰一般交通事故,2者相比較之下,有沒有可能讓減少交通事故的效率比取締酒駕更好?
我認為絕對有可能,追殺三寶比追殺酒駕一定還要更有成績,客套的說法當然還是:一定要雙管齊下啦!!
所以最該被追殺的應該是三寶才對阿,怎麼會只有無限放大"酒駕"???
我再重申一次,我不認同酒駕,也不認同三寶,但看到的都是追罰酒駕,卻沒人追罰三寶,WHY?
請問是因為"酒"是有形的追殺條件,而三寶標準很難訂立,所以專挑酒駕追殺嘛?
什麼時候地球人才會停止藍鳥比雞腿?
邏輯謬誤已經看到爛了.....
重點是....寫長篇大論的人,連謬誤都不知....
實在很不想浪費時間整篇打爆.....從頭謬誤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