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an0728 wrote:
樓主的觀點:
因為前車占用超車道,所以造成後車隨意危險變換車道,導致行車危險。
這根本錯誤歸因,
就算有車占用超車道,也不見得就一定要危險變換車道來因應。
在高速公路上,隨意變換車道比占用超車道危險多了。
最後補一下,
我並不贊成占用超車道,
但是同時我更不認同因為前車占用超車道,就可以隨意變換車道鑽過去。
+1
樓主的觀念也是只站在自己立場看事情的
沒問題嗎?
不要占用超車道
不要超速去逼車叫別人讓
"讓"這個字是要看別人心裡同不同意的
不是要逼迫別人一定要配合的
沒聽過職場上的一句話嗎?
"幫你是人情,不幫你是本分"
坐公車你可以禮讓給老弱婦孺
但不是一定要讓,好嗎?
先守法再討論其他的
不然一切都沒有意義跟相同的認知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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