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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內線騎烏龜, 紅斑馬取締實錄

jerry_liu426 wrote:
還有內車道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
別再自己亂解釋了


說得沒錯
被取締的那位小姐也認為自己已經開最高速限了
jerry_liu426 wrote:
你開過高速公路嗎?...(恕刪)


請看他前兩句是在指什麼...

他的意思是這案例該駕駛者車速77並沒有違反最低
她可以不用以最高速也能利用內道"超車"
利用完(超車完成)回歸中線行車道也行
所以在這案例中她的車速沒有差
你說的則是高速公路速度限制問題及持續行駛問題
當然這時速度會有差
你們說的是兩回事

有問題的是他最後一句
"就算是你速度是錶數+10 你沒超車也不能使用超車道"
法規規定是可以用最高限速持續使用
不過也有但書跟前提-不得堵塞行車
因為有人會取巧或自我膨脹做無限上綱解釋
自己車速錶是無敵是標準並以此當藉口行堵塞行車事實
所以先制定了這些自以為者不能使用該法條做藉口
沒有使用該道的合法權益

sotony104 wrote:
最討厭是在內線120...(恕刪)


最討厭是我明明在內線也是開120,但前面那個人卻還是比我慢占用內線...

miamivice wrote:
他的意思是這案例該駕駛者車速77並沒有違反最低
她可以不用以最高速也能利用內道"超車"
利用完(超車完成)回歸中線行車道也行
所以在這案例中她的車速沒有差



原來如此啊!!

唉唉!!

怎麼就不把聰明用在對的地方呢??




chienchenghung wrote:
原來如此啊!!唉唉...(恕刪)

沒有雍塞時
一、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九十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
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時八十公里
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七十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
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必要時得不受車
道使用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低於80開進去罰3000
高於80,未到速限罰5000
超車後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罰6000~12000

但因台灣以情審法、捨法就理
法官判罰3000.....
http://loongchih.pixnet.net/blog/post/9569274-%E5%85%A7%E5%81%B4%E8%BB%8A%E9%81%93%E6%99%82%E9%80%9F100%E3%80%80%E5%9C%8B%E9%81%93%E9%96%8B%E7%BD%B0
miamivice wrote:
因為有人會取巧或自我膨脹做無限上綱解釋



說的真好!!

不只如此!!

似乎還條文亂套.......


A辣愛怕跑 wrote:
真的要按照法條的字句
時速99霸佔內線就可以開罰了
自以為定速100爽開內線的駕駛.皮自己繃緊點了
一陣逆風吹過來.讓你時速從100變成99.剛好被條子錄到
你就是違規開罰


~不管時速多少.不要霸佔內線有那麼難嗎~


你在說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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