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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罰2500萬剛剛好而已


Balason2001 wrote:
計程車免徵燃料費、牌照稅這算優惠嗎?、...(恕刪)

這個前提是,計程車,只要uber的車輛是登記計程車,領有執業登記證,那當然是一樣,問題是uber要用私家車,登記的是自用小客車而不是營業小客車

還有,uber是派遣公司,不是計程車行,政府要追的是他的營業稅,不是司機的所得稅,大家不要搞混了

就像台灣大車隊一樣,台灣大車隊自己有對政府的營業稅
司機帶車去加入台灣大車隊派遣,車子是司機自己的或租來的,跟台灣大車隊無關
所以台灣大車隊的營業稅也跟司機無關,當然司機這台計程車的牌照跟燃料稅自然也跟台灣大車隊無關

所以大家不要把uber的營業稅跟台灣計程車的牌照稅燃料稅也拉下去扯,是不相干的

絕代蝴蝶 wrote:
不止這樣,早些年改裝瓦斯車還補助25000,要把Uber當計程車管,就應該給Uber計程車享有的各項優惠。...(恕刪)


Uber不去合法化,怎麼知道政府不會補助,只要他是登記合法營業車,當然一樣,
問題是,就算Uber真正的合法化,但是他派遣出去的車子還是自用牌,那一定沒補助,因為這是只對營業車輛,Uber是派遣公司,扯不上關係
而且Uber已經很多都用油電的或都用高級車了,誰還會去改瓦斯車
Ahan571026 wrote:
這個前提是,計程車,只要uber的車輛是登記計程車,領有執業登記證,那當然是一樣,問題是uber要用私家車,登記的是自用小客車而不是營業小客車
還有,uber是派遣公司,不是計程車行,政府要追的是他的營業稅,不是司機的所得稅,大家不要搞混了
就像台灣大車隊一樣,台灣大車隊自己有對政府的營業稅
司機帶車去加入台灣大車隊派遣,車子是司機自己的或租來的,跟台灣大車隊無關
所以台灣大車隊的營業稅也跟司機無關,當然司機這台計程車的牌照跟燃料稅自然也跟台灣大車隊無關
所以大家不要把uber的營業稅跟台灣計程車的牌照稅燃料稅也拉下去扯,是不相干的


我的回答是針對你下面的問題! 跟你上面的回應是兩件事!
Ahan571026 wrote:
請問目前計程車有什麼租稅優惠,我怎麼不知道

你說你不知道,現在知道了吧?

Balason2001 wrote:
計程車免徵燃料費、牌照稅這算優惠嗎?
計程車司機不課徵營業稅,也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這算優惠嗎?
計程車司機要繳綜合所得稅嗎? 應該沒有司機有繳到稅吧!
、...(恕刪)


我怎麼看起來覺得怪怪的,你好像都把無線派遣公司,計程車行.司機,這些都搞混了

台灣計程車有分計程車行出租車,合作社,個人計程車,
司機本身營業稅自古以來就沒徵收過,就算uber合法化,司機也不會被徵收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這是公司的,當然是計程車行繳給政府了,關司機什麼事

計程車司機當然有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是全民百姓所有一年度所有收入的稅金,又不是單獨只有開車營業收入,怎麼又把他扯到計程車司機
Ahan571026 wrote:
我怎麼看起來覺得怪怪的,你好像都把無線派遣公司,計程車行.司機,這些都搞混了
台灣計程車有分計程車行出租車,合作社,個人計程車,
司機本身營業稅自古以來就沒徵收過,就算uber合法化,司機也不會被徵收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這是公司的,當然是計程車行繳給政府了,關司機什麼事
計程車司機當然有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是全民百姓所有一年度所有收入的稅金,又不是單獨只有開車營業收入,怎麼又把他扯到計程車司機


就跟你說我單純回答你計程車有什麼租稅優惠,你國文理解能力有問題嗎? 幹嘛一直私訊我哩?

另外就個人綜合所的稅的部分:
------------------------
財政部84/04/24台財稅第841618025號函
...寄行計程車駕駛人之課稅方式自八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得選擇比照本部76/07/01
台財稅第7648138號函規定有關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之課稅方式辦理,無須辦理
營業登記,亦不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營業額標準,
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之純益率核算其營利所得,
核課個人綜合所得稅。

要繳綜合所得稅嗎? 名義上要,實際上.....

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暨同業利潤標準查詢系統(第6次修訂)
計程車客運 擴大書審純益率2%

也就是說他如果收了100元車資,國稅局認定他只賺了2元(成本98%),
用2元當他的所得去課稅,所以把免稅額算進去年營業額可能要5百多萬才能課到稅...
法律服務業都還有10%說...
以續程每250公尺收費5元,油價每公升35元,每公升只能跑5公里的爛車來計算,
每公里汽油成本7元,可以收到20元,純益率65%,這還沒算起程(跳)賺的,
把起跳算進去只會更高不會更低...何況現在油價更低!
--------------------------
合理嗎? 我個人是覺得該開發票繳稅!

Sapiens~ wrote:
又有人說島國思維? 有這種想法的人真的知道事情全貌嗎?

拜託 全世界先進國家 幾乎都禁Uber 或把Uber視為違法了...

德國:規範Uber必須取得營業牌照 否則違法
結果->Uber仍我行我素 最後被勒令停業 退出德國市場

法國:認定Uber為違法計程車 並逮捕了Uber法國執行長與總經理
結果->目前Uber只能違法經營 時常無預警暫停服務

匈牙利:法院裁定必須取得計程車司機牌照才能使用Uber
結果->Uber退出匈牙利

英國:倫敦法院裁定Uber司機為Uber旗下員工 分類為合約工人 應享有受相關法律保障各項基本權利
結果->Uber繼續忽視

西班牙:Uber要有營業執照否則違法
結果->Uber退出市場

義大利:Uber要有營業執照否則違法
結果->Uber退出市場

日本:本來就允許個體戶經營 但要合法取得執照
結果->Uber被國土交通省認定違法停止服務 因為Uber沒有營業執照

中國:專法合法
結果->認定成網路計程車列管

美國:各州不一
加州:uber必須取得交通運輸網路公司許可 並提供司機與車輛保險
司機也須取得營業執照
車輛需要平台辨識標誌
並且Uber與司機為約聘關係
結果->Uber妥協
----------------------------------------

看到了嗎? 以上國家 只有中國專法合法 其餘都有強制要求管制或視為違法
甚至Uber一看到被約束後 馬上就宣佈退出該國服務...

我們來反觀台灣

1.Uber宣稱自己是資訊業 只登記為資訊公司
2.以資訊業為理由 司機、車輛與乘客的保險通通不提供
3.堅持自己是境外電商 所以要列管是設境外電商法案
4.堅持不列入運輸業管理
5.堅持忽視駕駛執照之規定
6.連補帶罰的1.3億稅金 到現在還不繳

現在Uber就是在欺負台灣
跟創新 八竿子打不著


別說那麼多了 就說假如今天Uber司機載你結果出車禍
抱歉 你該有的賠償很可能什麼都拿不到 或是拿到比例不對的賠償

原因無他 你坐的是白牌車

2500萬 我只能說快罰死Uber吧 至少把這個垃圾企業趕出台灣


+ 25000000
只賺錢,出事什麼都不管
早就該把Uber趕走了~

如果Uber這樣幹都沒事,那以後醫院、餐廰....都改登記成資訊業好了
他們只是幫你媒合 醫生、廚師 幫忙看病 煮飯,出事了跟他們沒關
你不能告醫院、餐廰 !! ???
絕代蝴蝶 wrote:
我贊成Uber來台,也贊成Uber必須遵守台灣的法令,如果Uber什麼都遵守了


不是 這位大哥 你的立論是建立在Uber什麼都遵守的前提下

但是事實是 Uber沒有要來跟你遵守的

Uber的態度就是只想違法

所以你後面這些論點是不用談的

如果Uber真的遵守法令 我也支持啊
但是事實是Uber之所以能維持品質與價格的優勢 就是建立在違法上

再者 中國也是以計程車在管裡的 只是叫做網路計程車
管理方式與計程車不無太大差異

Sapiens~ wrote:
再者 中國也是以計程車在管裡的 只是叫做網路計程車
管理方式與計程車不無太大差異
我理解的大陸管理網約車和你理解的不知道一不一樣,就我的了解目前傳統出租車和網約車的業績兩方面是同時成長的。

舉個例子,我星期一從羅湖坐出租車到平湖華南城是沒問題的,但要從華南城坐出租車到羅湖是不可能的,這路程我走了一年沒在華南城看過半台出租車,都是坐優步或滴滴打車回羅湖的。

我想表達的是,我們為什麼不能學對岸立一個專法管理網約車,而是用現有的法律去規範Uber,告訴Uber我們有立一個專法,要玩你進來玩不要拉倒,而是以不斷提高罰責的方式對付Uber。

再者,目前台灣的計程車難道就都合法?別開玩笑了,有空去清泉岡機場和台中火車站坐計程車,看看有幾部是跳表的,政府自己不取締違法,又批評Uber違法,民眾想花錢還坐不到品質好的,這是哪門子的法治國家?

各位有空可以去看看對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家是怎麼在傳統和新興內創造雙贏的,別人可以,我們為什麼不行?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我理解的大陸管理網約...(恕刪)

你真的有實際去看看你自己提的計程車及網約車改革方案嗎?
我是覺得真的要做好功課
中國的網約車平台必須與司機簽訂勞務合約
平台必須進行營運登記
平台需承擔司機運輸時的責任 需為乘客購買保險
司機必須申請專門駕駛証 且需滿足條件才能申請

這些都是目前台灣Uber在閃躲的東西
叫uber強制規範司機要有職業駕照
它就該該叫了 你還說要用專法?
uber就是不想被用專法的公司

再者你要談專法
那前提是合法登記再來拼修法吧
而不是在那說不管我就要違法先上路

還有 中國Uber已經不是Uber了
原因無他 就是計程車及網約車改革法案上路
考量到要是順從此法 別國也會跟進
因此宣布推出中國 而把uber轉賣給滴滴

uber到最後還是沒有打算遵守法律好嗎
從頭到尾 反對專法就是uber的態度
只要哪地區哪國家一規範 就跳出來我說我不玩了 這就是uber啊

而且 別人可以把uber完全趕出台灣
台灣做為已開發國家 要學習的是德法義這些先進國家
而不是去學習開發中國家的中國好嗎?為何一定要向中國看齊?
我們選擇向歐洲等先進國家採用同一種標準不好嗎

舉uber卻扯小黃爛真的不是邏輯正確的方式
政府也明明有在開罰白牌車 重點是從來沒有像uber那麼囂張
你要遊走法律邊緣你就偷偷來
搞到人盡皆知就是乖乖繳稅

何來白牌車不取締之說?你沒看見取締不代表別人沒在做 政府有在取締 但是成效是需要民眾共同檢舉 去看文章好嗎每個月都有在做 成效不彰是一回事 沒在取締是一回事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628649

看了一下這串討論串
真的有那種認為『我跟某A都停紅線 你先罰A就才能罰我』的天兵邏輯
Sapiens~ wrote:
你真的有實際去看看...(恕刪)
你可以去看看我前面的發言再來說我有沒有看過專法。

再者,大陸對於網約車的法規一開始不是針對優步而是針對滴滴打車,台灣的情況是拿著舊法來規範一個新興產業,舊法都擺在前面了,何需再立新法?

另外,中南部計程車普遍不跳錶,政府沒有法規可以管嗎?當然有,但管了就會引起反彈,道理就跟打地下電台一樣,地下電台是違法的,但政府就是不敢抓。

告訴你一個實際的例子,我住的很鄉下,要出去應酬時只能打電話給計程車行,來載我的都是沒職業駕照、開著自用車來載我的,問司機都是晚上下班兼差的,這種例子在中南部比比皆是,一個是網路叫車,一個是電話叫車,電話叫車就沒事?不違法?

我再說一次,一個聰明的政府是能在傳統和新興間創造雙贏,如果一開始就認定對岸的法律就是落後的,那說什麼都是多餘的。

我本身是做貿易的,各國的法規還算小有了解,台灣法規在國際間落後是不爭的事實。

6/8 NCC自己說要放寬藍芽產品的檢驗標準,一直到今天都沒下文,為了這件事我跑了一趟NCC,我就問負責人員,現在飛機上都能開放使用低功率的無線射頻產品了,你NCC能保證飛機上每台手機都有通過檢驗嗎?影響到飛安通訊怎麼辦?負責人員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淡淡的說一句我們只是依法行政........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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