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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駛路肩

法官是說不可能制止機車右側超車
但仍應保持安全距離
除非車道畫窄一點
不然要人不這麼騎,實在太難了

沒人注意行人都要走道路上嗎?
何時行人才有完整的人行道走?
推個推車跟進行障礙賽沒兩樣
誰管車子怎麼開阿
總要給行人一條安全的路走吧


.展哥. wrote:
別浪費社會資源了。

辛苦的承辦單位還要花時間去檢視你這無聊的檢舉案件。


甚麼無聊的檢舉案件 甚麼浪費社會資源
檢舉你這種違規的是剛剛好

聖誕假期去墾丁
屏鵝公路大家乖乖停紅綠燈就是有人比較聰明走路肩變第一個
等下也來去檢舉
讓這些聰明人多繳點稅

.展哥. wrote:
既然是錯誤的宣導和...(恕刪)


跟你們這些檢舉魔人住附近還真是倒楣...
自己違規當沒看到,只會看著別人自以為高尚。
一般這種畫法,機車行駛是無關緊要的,檢舉的話,不要說機車,就算汽車不過的機率也大.一般檢舉還是以重大違規,明顯影響交通安全為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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