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車禍被告,求大哥大姐的建議

樓主當時車禍到底怎麼發生的,老實說,在這裡寫再多也不會清楚的,簡單來說吧,車禍發生最麻煩的情況就是雙方都有體傷,因為都可主張刑事告訴,所以這時候肇責比例就變得很重要。一般在實務上,我們都會先參考[初判表]上的判斷,首先初判表中寫的第一位,慣例上為事故[主因],第二位為[次因],依次類推......,如果名字後面的肇因寫的是如-[無明顯肇事原因]之類的話,就表示無肇責。說到此,可以說在判例實務上,若有不服初判表而再度申請[車禍鑑定]話,其翻盤的機會實在微乎其微,一般能翻盤的可能,只有是能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對的,否則要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請注意!這裡所說的翻盤指的是肇責比例對調,因為申請車鑑或許會由原本無肇責的對方變成10-30%,但是你自己還是有90-70%啊,像樓主這種雙方都有體傷的案件上,樓主因為是肇責比例高的一方,強烈建議樓主趕快和解為宜!

eric5860 wrote:
樓主當時車禍到底怎...(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
要看的懂你的文章,真是項挑戰,



由於您更新,...光看這張...說句難聽的..根本就是"寶"!

你那切的角度根本跟闖紅燈沒兩樣,

怪不得對方在初判書上是無責,這點距離他是能多快!?

你不斷強調他速度很快沒有煞車沒有待轉區

不過以上根本不能當成你可以"橫著騎"的理由。

上圖記錄很清楚你們大概騎了14公尺,都快過十字路口,你突然螃蟹戰術...


說不中聽的,知恥近乎勇,少說你也成年了,有點責任感,

錯不可恥,悲劇的是沒有認錯的勇氣。

如果真的走上法院,依你文章的說法也只會讓法官觀感很差。

小葉叔叔 wrote:
不行啦!!!提出告...(恕刪)

哎呀,我前面就說要自訴了,
這伸張自己提告的權利而被告恐嚇檢察官不會起訴啊,
但是律師有錢就會辦啊,
自訴一定要請律師的,
所以我才會說如果真要告要花非常非常多的錢還有時間。


然後輸掉。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
...
小弟長年在高雄騎車,一般都是二段式左轉,也較為安全,豈知道下個路口竟有不同規則,亦無立牌標示,僅只有地上標示,在陌生地導致行駛誤判。
..
...(恕刪)

你這是什麼二段式左轉, 根本是逆向行駕+闖紅燈
你的轉法不是等於要自殺一樣? 還提什麼高雄二段式左轉.
事情發生了..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不能因為一句:我沒錢

就打發掉

當然除非你打算這輩子都做沒繳稅沒證明的工作就無所謂,然後揹前科


我只能說,車禍發生了,自己錯,就想辦法去貸款出來賠償對方

對方剛開始要求的,絕對比後來要求的金額少

當然除非一開始對方就跟你開個天價,法院判下來當然會少於求償金額


我就是被類似你這種騎法的撞到

我最剛開始只要求車給我修好,身上穿的賠我(一條天珠飛掉找不到沒證明我還沒要他賠)

對方從一開始就裝死,認為他錯沒比較多

從頭到尾都不關心這件事

上法院就是什麼都算進去了


你不賠,他就告你。這陳述事實,且天經地義,你要告他恐嚇什麼?
確認無車後剛起步


由這一句來看,表示對方當時至少要在OK便利商店那邊
樓主才會沒看到對方




從那個路口到車禍地點約88公尺



如果對方時速40公里 從那個路口到車禍地點約需要8秒
如果對方時速80公里 從那個路口到車禍地點約需要4秒

確認無車後 [ 剛起步就被撞 ] ....
請問大家認為對方時速應該要多少??
這麼高速撞上,地上肯定有煞車痕,
有煞車痕就可以鑑定出當時對方時速多少,有沒有超速
沒煞車痕..............會是什麼樣的情況?
所以如果對方有超速,絕對不可能沒肇責

騙人沒去過高雄

這招悠閒式外側左轉超常見的......

開車都要隨時注意這種的。

在行車速度較快的台北搞這招...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