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於您更新,...光看這張...說句難聽的..根本就是"寶"!
你那切的角度根本跟闖紅燈沒兩樣,
怪不得對方在初判書上是無責,這點距離他是能多快!?
你不斷強調他速度很快、沒有煞車、沒有待轉區,
不過以上根本不能當成你可以"橫著騎"的理由。
上圖記錄很清楚你們大概騎了14公尺,都快過十字路口,你突然螃蟹戰術...
說不中聽的,知恥近乎勇,少說你也成年了,有點責任感,
錯不可恥,悲劇的是沒有認錯的勇氣。
如果真的走上法院,依你文章的說法也只會讓法官觀感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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