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3 wrote: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如果左轉專用道可以利用來直行 只需要說一句 : 我看錯了是下一個路口才要轉
那直行車道也可以說 : 我看錯了是這個路口就要左轉然後併排有理 ?
要講理由誰不會
那路邊停車格都被停滿了, 所以我只好並排停車, 導致機車閃車被後方車輛輾斃是不是也不能怪併排了 ?
剛大家不是說沒影響車流 ?
你機車騎士為什麼閃車時不注意一下就好了 ?
這樣還要交通規則幹嘛 ?
交通規則與道路設計須相輔相成,否則遵守交通規則並不會更好。
台灣常見的是內側直行車道直接變成左轉道,而該左轉道過了路口卻可以直接接成直行道。此設計在前方無車等待左轉的狀況下,一直走內側道直走過路口,反而比遵守車道方向讓交通更順暢。
道路設計不良,難以跟規則搭配成最佳車流,所以不論規則和硬體都一直有改善空間。
違規是事實,道路設計不良也是事實。
另提一點關於此案例的路口設計(台北和平復興),如果走外側的直行道(快車道)過這個路口,會直接接到「慢車道」。
道路設計不良,駕駛難以遵循車道行駛,責任是交通規畫和教育制度,不是駕駛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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