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chang0904 wrote:
為什麼一定要糾結於...(恕刪)
如果想要違法超速 也不用糾結在一定要跑內車道吧

KRyuu wrote:
限速110,因為有寬限10km所以我可以開到120,我又知道表速會有誤差所以都開表速125
此時的車速絕對位於110-120之間,所以不但可以保持最高速限又不會被開單
這樣也就絕對符合「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因為自己也已經超速(但是在寬限值內),也可以同時確保後車絕對是超速的
依法來說後方也就沒有權利逼前車讓道了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