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s27 wrote:
樓主朋友的車是因為晚上了.車輛較少被放大檢視罷了.那遇到上.下班或者高流量車流.不都也別走外車道?
外車道只是比較遇到右轉彎車.車速普遍會慢.沒規定外車道不能繞行
錯的是那輛深色車....(恕刪)
我想上大家都認同那台深色車亂開,這點應該沒有問題。
但是問題是樓主朋友的路權優先度低於深色車
1.內環優先向外
2.外環是轉出去優先
外車道優先轉出去,外車道也可以繞行,但繞行的優先度低於內環向外環繞行。
推給直線開車的意義並不大,他們是三四車道中間相撞,是第二道出來讓第三四道中間的樓主撞到,要看的是相撞的位置,不是事前怎麼開,
責任的分配完全看路權,道理常識、人情道義什麼的通通不重要。
最簡單的一句說明這起事件的話,「深色車就亂開啊,但是他有路權。」雖然100%誇張了點。
(想一想這樣寫好像會有歧意,追加一句「樓主朋友雖然不知道路況雖然情有可原,但也是沒走該走的路線」)
台灣法規最大的問題是路權制定不完善。
hatsue wrote:
插花一下,若有一方為重機該如何性駛?因為常看到中機在高架鑽來鑽去的。
這個問題好複雜,我不知道怎麼用性來行駛,也沒在高架橋看過中機。
如果是行駛重機,這種道路跟汽車一樣行駛就好。
而且我在高架橋規矩的當汽車行駛,半年多也就看到三次亂鑽的重機,不知道是太多人看到同樣幾台以次累加,還是我運氣不好看不到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