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報給他投訴下去,那些警察機關、政府機關就會馬上來處理了。之前機車停到已塗銷但黑線消失底下白線又露出的停車格內,警察說我停紅線(當初塗銷停車格,所以塗銷的那段確實被畫紅線),我不服跑去申訴,結果警察睜眼說瞎話說已經明顯塗銷,毫無疑問,堅持開罰。不爽立馬投訴水果報,水果報記者來現場看也太瞎,因為根本好幾個已塗銷的車格都浮現了,還一堆機車不明就裡排排停好。後來水果報去詢問警局,見報沒多久,同一個警局就另外發函來說確實是塗銷不全造成民眾誤停,且未嚴重影響交通,按執勤規定應勸導而非開罰,同意撤單。以上,可見這些警察怕事,但吃定民眾大多心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認了的心態,因此碰到不公不義的事,絕對要用各種方式去爭取得到合理的解決,虧,不能悶著吃。
我覺得這個路口的設計很爛,要是我被開單我也會很不服氣。但如果樓主要申訴我也覺得有點難成功,我覺得的原因如下:如果妳騎機車在單向沒有禁行機車的三線道上,妳騎在最內側車道,到了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的路口,妳也是不能直接左轉,不會因為你要穿越兩個車道出去待轉比較危險就可以不用待轉,而是妳一開始就要騎到最外側車道去,而不是騎在內側車道。所以我覺得申訴不容易成功。但是我還是要重申,我覺得這個路口設計很鳥,因為這樣被開單真的是很倒楣。
kazadome wrote:全台灣90%以上的機車優先道跟專用道都在最右側,政府應該沒有忽視他們的安全。交織跟衝突只能減少,不會沒有。有改善建議可以向交通局提出。 你以為這是在少數服從多數嗎?因為90%以上是對的,所以剩下的10%就算設計錯了也可以合理化?那10%的少數就不配享有安全的交通?
這應該要跟臺北市政府反應,怪不得員警~~規定如此,員警只能照辦。以道路現況,您應該可以提申訴,不過申訴應該不會成功,這張罰單看來是繳定了,但是您可以用這個不合理,放大到讓規劃交通的權責單位知道這個路線的不合理~~~辛苦您,也委屈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