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停在馬路上佔據一半車道的汽車,和車禍的發生有"絕對因果關係",須負相當程度的法律責任,是無庸置疑的.但附近商家如果有放置路霸障礙物,導致汽車駕駛無法將車盡量停到路邊以避免此車禍.則汽車駕駛也可舉證將連帶責任部分轉移到路霸店家.
違停每天看的到不稀奇 不停裡面一點占用車道2/3 馬路你家開的喔機車為了閃違停 不得已跨雙黃線以致發生對撞 從畫面看來 機車車速也不小違停很可能成為肇事主因 先吃一張違停罰單 兩位騎士也可能吃超速罰單不要以為開車我最大 你們都要讓 就可以想停就停 想轉就轉通常路過這種 我都一定慢速通過 怕是三寶請愛惜自己身體 每個人都有家要顧 遠離三寶 保平安jack0101 wrote:對向機車已經跨越雙...(恕刪)
有違停,對向機車沒逆向==受害者可以閃過違停,沒有逆向騎士來對撞,沒事沒違停,對向機車有逆向==受害者可靠邊騎,不會被逆向撞到,沒事沒違停,對向機車沒逆向==都沒人違規,受害者不會被撞到,沒事有違停,對向機車有逆向==就是今天發生的這情況,受害者跟逆向的對撞所以我覺得違停的跟逆向騎士都有關係。至於哪個責任最大給法官判了。jack0101 wrote:對向機車已經跨越雙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