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只看到一個四輪爺們,反應能力不好沒關係,重點是心態。發現前有異狀居然不是煞車停車優先,而是喇叭優先,這是種路是我的趕快閃開的概念嗎??說的多驚險,其實只是自己用猛按喇叭拖延時間,照這種狀況,乾脆一直猛按喇叭到事故現場5公尺處再來看閃不閃的掉好了,閃的掉一樣說多驚險,閃不掉就改牽拖他人
看起來樓主的車和右偏出來的那台車平行有一小段時間,而且剛好是在右偏車的視線死角(右後方);個人最忌諱這種平行的行駛方式,能超過就超過,能放慢就放慢,儘量把距離拉開,跟在後方也比這種平行安全一點,因為你不會知道對方有沒有看到你,什麼時候會偏出來擦撞到你!
joseph71_66 wrote:速限 80,可以開...(恕刪) 噓 ~ 這個知道就好,不需要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因為規定是80,只是測速照相要到超過上限的10%(還是一律10公里 ?)才會啟動,但不代表這是合法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