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哥大 wrote:
某方面來講, 台灣...(恕刪)
不好意思, 深思熟慮後, 有個新的建議; 就是步驟如下:
一. 報警備案;
二. 請保險公司出險;
三. 到維修廠估價;
四. 然後你可以根據列修清單; 決定那些項目給保險公司出,那個部分,保險公司會幫您代位求償.
五. 沒有給保險公司出的部分, 你就自己付現買單.
這樣, 你可以彈性決定願意給對方多少幫助; 同時也不用再跟對方牽扯不清;
但提醒兩點:
1. 現場有無證據可以備案(如錄影),提告對方. 現在是對方自己來告訴你; 如果你太龜毛.對方乾脆不承認也是有的;倒時你人(情)財兩空;
2. 不過根據保險法規定.只要你備案,也確實是被撞,就可以出險;誰是債主是警方和保險公司的事;所以你其實可以直接選擇這個選項;
以上結論,趕快報警備案,再通知保險公司.接下來,就看你自己的抉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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