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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沒有因為民眾檢舉而改善 , 問題在於政府本身漠視交通安全

jangjyyu wrote:
我開著大客車看到前面的機車相撞跌倒,急著快換到另一車道,不然要壓過去嗎?...(恕刪)


那是不是須要檢討一下是否沒保持安全距離,導至反應不及而須急換車道呢?

您自己都說要防衛駕駛了....

眼觀耳聽 wrote:
那是不是須要檢討一...(恕刪)


大客車速度慢
常常保持好距離後就"被"超車剪線...
當不長眼的汽機車快速超到前方後又發生事情...
就別妄想大客車安全距離這種事XD
急偏與輾過...你只有兩種選擇

你去國道5號搭個首都客運就知道了!
車上有裝前方測距感應,時速90,前方車距低於100公尺就會叮叮叫,是逼不到車的!
你坐在司機方的座位觀察就會發現~幾乎每次叮叮叫的時機通常是司機定速時被插隊侵犯XD

眼觀耳聽 wrote:
那是不是須要檢討一...(恕刪)


你保持了距離,對前方車可以安全停止,二台機車一台從左一台從右高速切進你前面安全距離的車道,然後撞再一起,你距離不到30公尺,速到大約50km/h,請問你開車如何處置,壓過去嗎?反正不是我開大車的錯嗎~~還是緊急煞車我車上一堆人摔死活該嗎?反正都是大車的錯....

有時候不要真的把法規理想化,我不敢講自己對交通法規多懂,但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交通處罰條例那麼多,有哪個檢舉人跟自己說我絕對不會違犯,把自己所有資料都po出來說你想當職業檢舉人讓別人也給你驗證,那我就沒話說~~就像開大客車我們車後都有自己姓名,就是大家都可以隨時檢舉呀~~

以前不才曾經讀過國際海上避碰章程,讀完了真正了解原來海洋法律就是只有撞在一起時,這法律才會來看你是否有依該章程航行或導致疏失,不是像現在許多人一天開車沒幾小時、甚至幾分鐘(如出名的cc大),然後到處抓著雞毛自以為正義到處檢舉,現在被別人用放大鏡看也到處躲了,何必呢?
腳踏車的動力..永遠是來自人的肌力.腿的爆發力..跟心臟的耐力..和頭腦的反應力..車再好..沒有那些能力...一樣無能為力
馬路尖兵 wrote:
下列個人想法 從事...(恕刪)

其實跟人民普遍不願遵循社會最低規範有關,

逕自任性以己身價值觀定義的嚴重禁止錯誤,

皮到一個難以想像恣意妄為。

但有趣的是面子問題對絕大多數這類人仍是相當在意的死穴,

若使眾人形成共識,

違規事實讓當事人同事親友周知並照三餐"愛的叮嚀",

應可逐步使個人主義橫行者回歸社會規範。


說得好 !

car888 wrote:
檢舉人沒有免死金牌,彼此間也不認識,違規也會被別人檢舉,敢違規嗎?...(恕刪)
闖紅燈 , 沒打方向燈 , 插隊 , 未依車道都會影響到別人 , 如果覺得法律賦予人民交通檢舉的權利有問題 , 可以找立委修法

老話一句 , 沒違規別怕別人檢舉

我發現 , 常違規的人脾氣都很兇悍 , 不是檢討自己違規 , 而是先罵別人心理變態 ?
馬路尖兵 wrote:
老話一句 , 沒違規別怕別人檢舉

我發現 , 常違規的人脾氣都很兇悍 , 不是檢討自己違規 , 而是先罵別人心理變態 ?...(恕刪)


一般人見到警察就跟見到路人甲一樣沒捨感覺,因為他們沒作奸犯科,

但有些人見到警察會害怕,會心虛,因為他們為非作歹心裡有鬼;

相同的,很多人見到你們這些檢舉人又罵又俎咒,

不就是平常違規成習擔心被拍到嗎...

問題台灣的道路交通規則,一定是 100% 合邏輯的嗎?

捫心自問,拿良心出來說話。別說假話。

以二段左轉舉例,同一條馬路,經過的小巷子,有的設有待轉區,有的沒設。

如果公平起見,應該是全部都設,或全部都不設。但它不是,它就是有的小巷子有設,有的沒有設。

然後有設待轉區的地方,藍色的二段左轉牌,故意弄很不明顯,擋在柱子後面。

警察如果缺業績的時候,就喜歡去那些小巷子抓人。

開單的時候都說的冠冕堂皇

說:你沒看到藍色二段左轉牌子嗎(明明就故意擺在住子後面,誰看得到)

又說:凡二線道的馬路,與任何巷子交叉都要二段(睜眼說瞎話,那條路一直騎下去,每個巷口都沒設,就只有那個巷口特別刁,設一個陷阱在那邊抓人)

然後民眾要怎麼和警察辯?
警察也是依法辦事,設置不合理是政府的事。他需要業績,所以他也不肯放過你,如果惹到他了,他搞不好給你開更多有的沒的單。你只好乖乖簽收去繳錢了。

有些人比較窮的,這樣被刁、被陷害,當月的吃飯品質都下降了,甚至要吃泡麵過日了。

大尾犯法的不敢去抓,酒駕的也不去抓,千萬跑車並排違停的也不敢抓。

就專門欺負弱小,愈善良的愈被欺......這就是我們台灣偉大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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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正義魔人,裝個行車紀錄器,故意開慢慢的擋路,然後就拍人超車違規。(引誘違規)

一部分人是真的正義感強烈。

但另一部分人,說白了,自己曾經被亂開單不爽,也要引誘別人罰錢,才能平衡。一種社會報復心理。

還說被警察出賣,洩漏了檢舉人身份。

告訴你為什麼吧,因為你擋到警察財路了。

人家缺業績的時候,需要出去抓啊。這些正義魔人,一天到晚檢舉的,把人家財路都給檢舉沒了。

那種交通規則離譜的地方(比如前面說的小巷子要二段左轉,整條路都沒有,就只有其中一個巷子很奇怪設了待轉區),平時是不抓的,放長線,等羊肥了再來宰。

因為如果每天抓的,附近民眾會產生警戒心,開單業績效率就低了,站幾個小時,搞不好開沒幾張做白工。

就是要等民眾警戒心鬆散了,某日再來個突擊,才能有效率,站個 3~4小時,滿載而歸。

但是那些正義魔人,這樣一攪和,養肥羊的計畫都給打亂了。也難怪會被出賣啦,擋了人家財路了...

警察的開單業績是算個人的,檢舉受理的不會掛到個人名頭上,當然就沒業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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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是不好的,天下大亂,同意。

但前提是:交通規則要真的 100% 合邏輯,至少設置的地點要合理,不能太離譜。

明顯就是擾民、刁難、陷阱的,就太離譜了。

舉例像很多地方的禁行機車道,那個真的都是擾民的,有眼睛的誰不知道,國家缺錢,只好搞這招。

但國家缺錢,不去找有錢的人拿,專坑殺貧民,這個就真的無法理解。貧民就已經沒錢了,還要坑殺,為什麼要逼人到這種地步。

整個社會都是這樣報復來報復去的,快樂指數一直不高,到底是為什麼,有什麼好處。
fedora wrote:
告訴你為什麼吧,因為你擋到警察財路了。
人家缺業績的時候,需要出去抓啊。這些正義魔人,一天到晚檢舉的,把人家財路都給檢舉沒了。


這我很懷疑 明明去路上抓違規就還有一堆 檢舉的量應該沒有違規量的1%吧....



fedora wrote:
很多正義魔人,裝個行車紀錄器,故意開慢慢的擋路,然後就拍人超車違規。(引誘違規)


說實在的,這真的跟正義無關,這叫做檢舉魔人...
我也唾棄這樣的做法,但少數機車騎士等一兩秒都不行的心態也是要檢討


開樓板大的標題說得很對,現在會這樣亂,是因為公權力不彰
您說 交通規則很多不合邏輯,我也相當認同。
我也贊成只檢舉故意性的違規,或是不把規則當一回事的人的違規。


檢舉是杯水車薪,但我不認為檢舉是錯的或多餘的...
就像喝水有益身體健康,但是如果一個人只喝水,身體還是會愈來愈差的...
只要開放交通違規檢舉獎金,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的交通問題和失業問題了。

很簡單,但是政府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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