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警察幹嘛配槍,都不要配了呀,拿著槍,然後追著車敲玻璃,看到笑死。配個搥子就好了呀,敲玻璃還快一些。 我真的覺得這個是可行的,步槍都可以上刺刀,為什麼手槍不能配槌子?事實上員警在執勤的時候需要敲玻璃的時機確實也不少。
roadflight wrote:重點不是隔熱紙是警...(恕刪) 隔熱紙說法正確....但真正原因還時執法權礙手礙腳...說真的 "鬧 區" 拒絕臨檢 為什麼不開槍喝止...難不成 要在鬧區 造成更多人傷亡嗎?
不能因噎廢食啊!台灣郎是個容易互看不順眼的民族,前座貼汽車隔熱紙阻止了多少街頭社會事件,不能這樣埋沒了前座貼汽車隔熱紙的重要性啊!凡事必有因果,既然已經跟監了那麼久,非臨時盤查,警察為何要選在人口稠密、狹窄的夜市街道、易傷及無辜的地方,收網、圍捕?!
will86828 wrote:可惜台灣政府什麼辦法都拿不出來當民主漸漸走向民粹,什麼法案都有人反,反對的理由都是只顧慮到自身爽度已經形成一種"政治作秀民調高,真要改革眾人譙"的奇觀...(恕刪) 深得我心啊....
will86828 wrote:可惜台灣政府什麼辦法都拿不出來當民主漸漸走向民粹,什麼法案都有人反,反對的理由都是只顧慮到自身爽度已經形成一種"政治作秀民調高,真要改革眾人譙"的奇觀...(恕刪) 台灣就是這樣~能讓自身享受到的部份就積極要學國外!像這種限制革熱紙的部份~會影響到自身爽度或其他因素~就急著要反對~小弟是支持修法~最好是加重處罰~最好連其它影響用路的也順便修一修~不要什麼東西都是輕輕處罰~沒人會怕啦~台灣人就是一付給你罰~反正又不重~反正我有錢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