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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交通更好,應該要推動全民抓耙子

tripleh1688 wrote:
目前交通亂象非常嚴重,最常看到的就是並排停車、不打方向燈、亂開霧燈。

並排停車已經停到想停就停的地步,完全沒再管會不會檔到後來的車,雙黃燈按下去就贏了。
不然就是要路邊停車,也都不會打方向燈的。
不管是要變換車道、轉彎、從路邊要開到路上,不管是高級車還是國產車,方向燈永遠都是選配,只有霧燈是標配!
不知道打個方向燈是會要該車駕駛的命還是怎樣!
最鳥的是,除了不打方向燈,還給你開中線,要左要右都可以!!
對,我就是在說計程車!!!

每次開一趟車這幾種狀況加起來通常都可以塞滿行車紀錄器!

如果警力這麼不足,駕駛素養這麼差,那為何不用嚴刑來教育人民,因為宣導根本沒用!

是不是該修個法,以後這幾種狀況,只要檢舉成功,都發個10%給檢舉人,國庫入帳後發,先寄先贏!
這樣我看半年台灣交通就非常好了吧。
警察只要看影片照片就好了,多輕鬆,又省人力!
大家都能賺外快,因為只要開車出去繞一繞就好了。


你的想法很好 但這裡是台灣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如果要是檢舉失敗...檢舉者罰申訴之罪相同獎金...被檢舉者得20%罰款...這樣就沒問題了...我支持
沒錯!
你抓我一次
我抓你10次

tripleh1688 wrote:
目前交通亂象非常嚴...(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版主是吃飽太閒喔,想有的沒的…

好啦,我認真的回,之前就有檢舉魔人事件,讓這種人以此為業,公平嗎??
你只因為車子開在路上無心的違規(ex: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干,但明明車後200、300公尺就沒車啊…)
就被開單了,如果是你,你會服氣嗎??
路邊臨停買小吃,方圓500公尺沒有停車場,這時~你的選擇是??

但某些重大違規,當然要加重刑罰啦,例如:酒駕、高速公路蛇形…

我覺得這種事情要因情況來決定處罰輕重,不能以一概全啦,每個人都檢舉的話,就像前面的人所說的…
檢舉失敗的話,被檢舉是不是也要給予部份的獎金呢?

lovelva wrote:
版主是吃飽太閒喔,...(恕刪)

車後2、300公尺都沒車還有辦法被檢舉,除非你前方有車。
買小吃方圓500公尺都沒停車位就停更遠的停車位,大家都貪方便紅線還不是一樣停滿滿
有可能會被設陷阱的沒獎金
例如雙黃線變換車道.禁行機車等等(以免有心人士故意擋道)
機車違停(怕有人為了賺獎金硬拖或移動.不給獎金但還是可檢舉)
其它給獎金也沒什麼大不了吧

難道違停.闖紅燈.不打方向燈之類的可以"被違規"被陷害嗎???
不就是一堆人認為
大家都這樣啊.又沒有出事幹嘛找麻煩.是礙到誰了.方便一下有那麼嚴重嗎
各種便宜行事的理由,講不贏就說誰誰誰是正義魔人
整個交通狀況慢慢變成劣幣驅逐良幣,違規的還怪檢舉的吃飽太閒
明明就是可以選擇不違法,也不是窒礙難行
就像有些人願意冒著被檢舉的風險也要哈一根菸
那被檢舉不是剛好嗎,願賭服輸嘛
我還覺得正義魔人不夠多勒,都快道德淪喪了

然後一堆人擔心大家正事不做,變成全民變身職業檢舉達人
如果鼓勵檢舉能有效遏止罰錢會痛會唉唉叫的民眾(甚至自由刑),違規自然會減少
供需也會漸漸達到平衡,到最後專職抓違規的扣除成本,搞不好連最低薪資都沒有
因為可能一個小時才抓到極少數罰錢無感的(結果10%獎金更無感)
這時大多數守法的民眾也才能真正理直氣壯的向立委施壓提高罰則
因為根本罰不到你們了啊,只會罰到那些藐視法律的害群之馬
就像酒駕要鞭刑.要勞改.要以故意殺人量刑.要把運具充公等等
對喝酒不開車,甚至不喝酒的人都沒差,還希望越嚴越好
(現在根本一堆人幫立委省麻煩,我是立委也會說修法會導致民眾反彈)
怎麼大家那麼抗拒呢???????難道........??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讓守法的人,不要漠視惡小而為之的行為
違法的人付出代價罷了

以上全是狗吠火車,祝大家行車平安

lovelva wrote:
版主是吃飽太閒喔,...(恕刪)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不是跟呼吸一樣不用動腦又自然的行為
會路邊買小吃不用說五百公尺
一百公尺就不可能了
違規就違規怎麼有這麼多理由
願賭服輸使用者付費就這麼簡單
缺錢才會想到做這種無本生意,,,,,,,,,,,,,,,,

放晴吧 wrote: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不是跟呼吸一樣不用動腦又自然的行為
會路邊買小吃不用說五百公尺
一百公尺就不可能了
違規就違規怎麼有這麼多理由
願賭服輸使用者付費就這麼簡單...(恕刪)



呼吸你個頭啦,每個人開車在路上就不會晃神的時候喔,你敢保證你是100% 都有做到!?


路邊臨停買小吃的話,我敢保證我一定10分內買完離開,
什麼叫願賭服輸?? 交通法規是定來讓大家遵守的,不是一昧的處罰的,
什麼叫 一百公尺、五百公尺的… 你以為每個人都是騎摩托車上下車的喔??
你是不是天龍人?? 還是你根本沒一個人開車出門過??
lovelva wrote:
路邊臨停買小吃的話,我敢保證我一定10分內買完離開


lovelva wrote:
什麼叫願賭服輸?? 交通法規是定來讓大家遵守的


法規是來遵守的,不是讓你方便買小吃用的。
你可以保證一輩子都不會有行人或車輛,因為要閃你的車而出事?

你從來都沒有在心裡暗罵過路邊違規的車嗎?
你從來都沒有被忘記打方向燈的車嚇到不爽過?

如果有,你還可以大聲的說,我要違規,不准罰我錢嗎?



停車不方便,不是把馬路當做你家停車場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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