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自己方便犧牲他人權益,被叮剛好而已個人對於交通違規最賭爛的不外乎: 闖紅燈、當活動路障(龜速、跨線等等),還有就是轉角停車當你成為路障的時候,就嚴重影響轉彎車的權益了跟這些比起來.....超速真的只算是個人行為
樓主應該可以再更機車一點反正都被開單了!你可以再拖一堆人下水不是說也有其他人停紅線而不拖???先拍一張你停車的角度要有拖吊車再拍一張有停車的角度有拖吊車跟其他違規車輛記得在拍的時候請不用低調最好請該員警一起入鏡再記下該員警姓名,任職局所再跟該員警說「其他車也記得開單or拖吊嘿,不然就是你的執法能力有問題,會跟你上司好好反應一下」這樣會死一堆違規的人,因為警察可不想丟職如果該員警都沒抓其他停紅線的車,之後你想怎麼搞他都可以這樣會不會太機車不過滿勞心勞力,重點是~~~罰單記得要去繳
我記得有一次拖吊車還給我耍心理戰.....我記得有一次我停在我公司外面附近我聽到有拖吊車聲音馬上跑出去結果拖吊車看到我跑出來也就走了...等我進公司拿個東西上個廁所出來我的車.........又被拖走啦....原來那司機看到我開走以後再由巷子繞一圈再過來拖我的車...
嗯嗯 高雄市政府最新絕招..把停車格變少 多了一堆沒用的人行步道..馬路整個縮小!!尤其是十全路跟明誠路(以後車禍肯定很多)機車跟汽車擠在一起高雄的停車場就在少了 連停車格都減少 車子都不知道要停哪了(擺明要我們搭不方便的高捷..)這樣是政府才有錢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