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gg wrote:
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恕刪)

以路權做100%的解釋是說不過去的. 因為在這案例中, 雙方都沒有闖紅燈或是"違規左轉"等違規在先, 也就是說都屬於正常的行車狀態.
有些人說T車的開車習慣不好. 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換個方式來問. 要是換成你開BMW, 你是否會一樣撞上去. 我相信有大部份的人都會說, 我才不會在這條路上開這麼快哩. 今天換成是一般的行車, 就算以市內稍微超速的狀況,不論是60或是70km. 都不至於會有這樣慘重的傷亡. 整個案例就以超速佔最大的肇事主因不是嗎? 搞不懂為什麼會有一堆人一直在那用直線路權來討論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