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ssley wrote:
...看看日後會不會立法,
在無左轉號誌路口轉彎,必須先停車再開
看看最近四個案例,轉彎車沒一台做到停車再開...(恕刪)
我好像沒看過哪裡有這樣的規定,都只是說必須讓直行車先行。
當然,除了設有停 (STOP) 的標誌除外。
其實,真這樣也許也很好,規定本就該因環境適應。
如紅燈禁止右轉,大部分我去過的國家紅燈都可以右轉的。
會這樣規定我認為有兩個主要原因:
1. 台灣地小人稠,車流量大,多數路口反正也車多到轉不了。
2. 最重要的,多數人上了路都認為自己最大,沒有禮讓的觀念。
談談紅綠燈號的演變...
我小時候就是紅燈、變黃燈、變綠燈、變黃燈、變紅燈... 這樣的循環,沒在閃的。
然後變成綠燈要變之前要閃呀閃的三秒五秒的才變黃燈。
說實在的,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想不懂既然有黃燈了,綠燈幹嘛要閃? 叫人家加速搶過嗎?
然後又變成乾脆給你讀秒倒數。
還有還有,最早以前的燈號就是上面多個帽沿擋雨,
後來變成加上個長長的管子擋住,不讓側向停等紅燈的車輛看到。
我不是說這樣的改變不好,事實上我覺得倒數讀秒真是個好設置。
但是大家要想想這些修改是因為什麼考量而形成的,
為何我在國外大部分地區沒看過人家改成這樣。
(中國除外,印象中綠燈倒數讀秒我是先在中國看到,台灣是後來才學起來的。)
fs1013
G-PLUS wrote:
不就是意圖洗風向、...(恕刪)
那些強調直行車路權的文章,我不覺得他們是贊同 市區飆車 。愛飆車而開去撞牆壁
或電線桿的比比皆是【夕鶴】,不一定每次都有車子可以撞。
台南這事件其實不難理解,轉彎車造成事故,超速造成死亡。
若米漿車上有行車紀錄器,相信法官會更好判決,看看半年後會不會判決下來!
那時再來討論法官是恐龍還是孔融了!
這個預測字眼我覺得轉為行為規範認定較佳,像台灣很多道路分隔島到處開口,如都要考慮,時速都無法超過40,十字路口應有設計主、次之分及提示規範,對不遵守的一方擔責,道路設計須明確及唯一。(很多分隔島開口真是萬惡的設計)
我取得台灣駕照是將近30年前的事,前2年看外國法規交條,發現超過25%以上沒看過,估計台灣也已經大量更新法條,應該讓常違規的人重新考照(不是上課),比如一年超速2次重新筆試,藉此政令宣導,減少紛爭及意外。
對於無為、無能政府讓人不爽,政府進步的速度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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