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超速合理化, 要不要乾脆說"酒駕沒出事警察抓我幹嘛?"寶馬業務超速本來就錯了, 不要再為他辨護,如果市區內都是120km/hr在行駛, 我想不會有人任意左轉。但一般市區限速在 50 km/hr, 在這種常人所理解速度及當時看到寶馬的距離, 左轉是合理的就是因為他不把其他人的性命放在眼中, 所以才敢開這麼快而且我相信這個業務不止一次這樣子開車, 果然總有一天會出事。
asahi19801205 wrote:雖然我也認同直行車的路權大於轉彎車但是在路上我寧願遇到慢慢凸的轉彎車也不想遇到在市區超高速狂飇的直行車 +1市區時速飆一百多公里的人,不管路權多大,都比三寶要欠打。
貼一則好幾年前的可能是集團犯罪快車道超速撞上由慢車道左轉的機車重點在於位置是在中港路往西與國際大道口,慢車道車禁止左轉而看路口號誌燈號更令人噴飯超速肇逃還是酒駕毒駕的本來就該死但不遵守號誌被這種的撞的是什麼?
fongg wrote:來來來…考考數學…BMW...(恕刪)來來來…讓我學學左轉的正確駕駛方式:神人們來說說看,如果是你該怎麼過這隨時會有預期外的BMW以160km的速度死來的路口? 不用神人,有正常駕駛能力就不會被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