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五條中兩條1.連貫兩輛超車就違規了,更何況是連超三輛!2.即便不是連貫兩輛、不是對向有車、不是雙黃線,沒打招呼一樣違規!3.不管怎樣影片顯示就是超車違規車主的不是,有打方向燈也於事無補!
有些車款的車聚都是滿守法在開的,畢竟車聚出意外的話,心情肯定不太好但是有些車款的車聚,好像只要有人開路,就死往前衝無視交通規則你錄到的這款車,只能說,不意外反正遇到車聚,既然他們那麼愛開的那麼引人注意那我都更會注意對方有沒有違規,照樣檢舉
公益山土匪車隊的車友們,錯了就要認,別把這次事件當作每個開車的人都會做的違規超車,你們車上貼的是車隊貼紙,就代表整個車隊形象,尤其是車隊一群車子一起,你們可以把公益山土匪車隊名聲用臭,但請別把山土匪這台車及其他車隊也一起用臭,麻煩你們車隊出遊請守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