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sarchen17 wrote:
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上,因為塞車,因此我提早開始變換車道,為下高速公路做準備
當我已經變換到右側車道時,發現右方有一輛車硬要擠過來,我按喇叭警告他
他不理我還是繼續擠,為避免碰撞,我只好踩剎車讓他過,等他到我前面後
我閃了他兩下大燈,表達我的不滿,結果他居然急煞車逼我車
還好當時塞車,車速不快,沒撞上去,這樣能夠檢舉他惡意逼車嗎?
我個人開車習慣是,只要車頭在我前面,有打方向燈,我一定讓,沒打方向燈,我一定關門,基本上我覺得有打方向燈就是禮貌性通知你他要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每個人都會遇到,要有銅鋰鋅...

生活已經夠苦悶了,為什麼還要製造不快樂給自己呢?
更何況這部車是縮減車道併入主線道,又有打方向燈,看不出來有什麼錯?是樓主先打遠燈挑釁吧.

最後一點,不想讓你就開快一點,車頭跑在他前面,他撞進來,那恭喜,可以免費重新烤漆了,為什麼要閃燈,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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