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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悚3秒開車門害男大生遭公車輾斃

魯拉拉拉 wrote:
最難相信的是還有人怪那個騎士...難怪...(恕刪)


這不奇怪,平常就不把交通規則當一回事的,

看到這種違停的當然不會覺得有甚麼問題.
skiiks wrote:
影片中道路旁是白線 白線臨停 這樣有算違停?

那條不是可停車的白線,而是機車道兩條白線的其中一條白線,也就是說他把車停在「機車道」。

skiiks wrote:
主因是在機車騎士
根本沒在注意前方路況 可避免而沒避免
這跟突開車門不一樣 突開車門是沒有反應時間
遠遠看見車旁有人就該換道了 竟然沒注意到而沒有換道 才導致撞上車門摔車
那種晃神放空狀態 就算這台車汽車臨停在白線上 他一樣會靠車門騎 一樣會撞上
當時汽車駕駛要是沒上車 撞上會是汽車駕駛
行為跟三寶一樣 都沒在注意路況 而且還是最該注意的前方路況
注定的......在騎車的生存技能中被淘汰了

影片從開始到撞上只有2秒,你是從那認定車門「早已打開」而不是「突然打開」?

無非是你認為當時駕駛是要「上車」,所以認為事發過程是「駕駛打開車門」接著「進入車內」然後「坐上位置」正準備關車門時機車就撞上!所以你認為騎士很明顯可以看到車門早已打開!

但警察調查結果,駕駛是「已經上了車卻又突然開啟車門」導致騎士反應不及撞上喪命!
https://tw.news.yahoo.com/TVBS
HermesParis wrote:
而且畫面看來這車門已經是開著一陣子了 (人正在上車中)
並非突然開門這種反應不及的突發狀況...

為何明明看見汽車已經是開著門還要直直撞上去呢?
為何明明看見汽車已經是開著門還要直直撞上去呢?
為何明明看見汽車已經是開著門還要直直撞上去呢?
...(恕刪)


不要以為自己所看到的就是一切,機車騎士都已經用生命去承擔他人的過失了...

黃日重 wrote: 但警察調查結果,駕駛是「已經上了車卻又突然開啟車門」導致騎士反應不及撞上喪命! https://tw.news.yahoo.com/TVBS...(恕刪)
whathell wrote:
不對, 他是違停在慢車道, 佔用整個慢車道...(恕刪)


我只對汽車停放地點有疑問,



依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

其中 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

但畫面中 距離 路緣 看起來不到 二公尺以上之寬度 (一般汽車寬度 1.7-1.8 公尺)

所以圖中汽車所停的地方應該不是慢車道.....



當然只看影片會有誤差,也許剛好就劃 二公尺 寬度


當然前面有幾位提到....停車還是盡量靠邊停....

該車輛只要往前或往後一點停避開電線桿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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