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三七就是五五....不喜者送鑑定...還有"撞擊點"很重要...行車紀錄器更重要來個應注意未注意就....所以騎車到路口時,都會很注意汽車動態有無右轉車..在開車到欲轉彎路口前50公尺時就打方向燈,並注意是否有摩托車(及其車速),在來決定入彎時機
樓主描述的跟我七月下旬遇到的狀況很像,不過我是機車,有撞上,因對方太慢打方向燈(警方好像依據我的筆錄跟路口監視器吧?),且是對方切我線,最後警方初判表出來是對方全責,賠了我11000修車費4000財損(筆電外殼刮傷)1000醫藥費。因為金額不大,我也沒甚麼特殊要求(就實際造成多少損失賠我多少而已),對方保險公司很乾脆地就全賠了。奉勸各位大大在開車時要轉彎早點打方向燈吧...騎機車的遇到這種都超幹的我本身也有開車,要右轉彎一定30公尺前打方向燈,並慢慢靠向右邊把右邊關死免得有機車想鑽...
右轉應該注意右後方的直行車,尤其很多人右轉都不打方向燈,忽然一右轉嚇死人當然機車也要注意前方車輛狀況,不是無腦的一直衝所以雙方都有責任,至於比例各是多少,不是我們說了算要實際上的判決才知道前面有人說的很對,汽車要右轉真的要先切光打右轉燈,機車不見得都會讓尤其是大家都很趕時間的時候,差個幾秒也有差XD
依我自己的開車習慣如果我要右轉情況允許下我一定提前切到最右側車道並且把右邊完全關死 至少機車還可以從我左邊通過這樣有個好處 至少後面的汽車或機車不會因為我要右轉而被我擋住而打結同時我也不會被右邊鑽車縫的機車撞到不然遇到車流多的時候 常常只因為一台車要等待時機右轉導致一個紅綠燈過沒幾台車
直行是比大啦不過有時也要看路段如果那沒有機車專用道,而且外線也沒有禁止機車行駛就按機車族在爭的路權,機車也應該在車道內行駛,不可以走路肩沒有機車專用道,不可以走路肩那機車一樣得乖乖到車道內行駛如果你外側車道要右轉,又在機車前面,那誰對誰錯就很明白了機車不是利用路肩超車,就是同車道超車了在台灣機車族也很可憐啦,要照上述是有困難,不過法規是這樣定機車族也是這樣爭喔所以有時要對一些神風特攻機車族,就是要用這論點去告而且照法規走也不會有一個紅綠燈過沒幾台車的問題
這一種,雙方都至少會有 10% 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剩下的 80% 就不一定了,最後可能汽車會有 60% 以上的責任,因為您是轉彎車,不管您是否有打方向燈,有打,應該會 60%,沒有打,可能再多 10%,甚至更多。以上應該是比較公平的判決,但是我也有遇過不公平的判決的,不過那是二十年前,大家剛過紅燈沒五十公尺,前方一輛計程車沒打方向燈臨時右轉載客,我在他右後方直接撞向計程車的右後方,判決結果,我竟然收到一張超速罰單,沒有該事故的初步認定書。一整個納悶啊,才剛過紅燈,速度能快到哪,哪支眼睛看到我超速了~~~後來聽說交通事故裁決委員會裡有計程車代表,心中就一片明朗~~~樓主這件~~除非能證明機車速度過快,不然超過一半責任的機會非常非常大~~另外還有一點,對方是機車,有沒有受傷,對您的影響會很大,這種事故,無論如何,傷者最大,就算您只有 10% 的責任,因為機車騎士及所載的乘客有受傷,這 10% 會被無限放大,所以關心的電話請不要斷,就算之後要走各種法律途徑,但是關心對方的事不要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