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檢舉亂丟垃圾(煙蒂),各縣市環保局可以以車牌追人,車主若把車借人還需舉證,否則定案罰1200元以上(?),檢舉者有300多元獎金(一天檢舉10件就有3000多元進帳,有人以此為業,這也是確認的)
我贊成取締違規用路人(不論是以行車記錄器、測速照相、闖紅瞪照相、酒駕攔檢...等任何方式),
我也偶而會違規,相信大家也是。
我們都知道「違規行為」會危及自己及同車乘客安全外,也會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大家都不希望別人錯誤且該死的駕駛行為,造成你及家人不幸。
人是最難教的(尤其是成人),除各種管道宣導教育外,罰則只是一種消極手段。
只要遵守規定,大家都安全,管他什麼「行車記錄器、測速照相、攔檢...」
fiona1012 wrote:
我也很想檢舉,實在...(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