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ealis wrote:但前方無車離機車停等區4-5公尺在路中間停住躲樹陰我不能理解也無法體諒。騎一騎有樹蔭直接原地急停我也無法理解。檔在最外側右轉專用道讓右轉車難以轉彎我也無法理解。...(恕刪) 擋住右轉道是比較誇張,這我也不認同。但是在停等區前提早停下來又如何?差個三五公尺,反正都是停下來等紅燈,只要不是急煞,不要造成事故,又有何礙?
ddcatt wrote:不要造成事故,又有何礙? 你圖利自己方便的事對他人來說卻是造成不便的原因。會覺得只是差三五公尺無礙的人也會覺得擋住右轉道但還是有留空間讓你通過只是窄了點有何礙,可能就覺得我只是在車道中停一下下車買個早餐而已有何礙,路這麼大紅線臨停一下有何礙。你可以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圖方便我覺得沒問題,為何要以侵犯他人權益的方式圖利自己?
Borealis wrote:你可以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圖方便我覺得沒問題,為何要以侵犯他人權益的方式圖利自己?...(恕刪) 不必做這種指控。我前文就說過了,我自己不會躲太陽,最近也沒有太多機會騎摩托車,更也不想擋到任何人(就算根本沒擋到路),就是怕遇到閣下這種人。我只是看到別人躲太陽,心裡並不會那麼不爽,路是大家的,別人曬得汗流浹背,我如果開車,有人提早在路口停下找陰影,差個幾公尺,我能夠體諒,我也想不出停個紅燈非得到擠到最前頭的必要性...何況這跟你講什麼紅線臨停什麼的根本是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ddcatt wrote:不必做這種指控。(恕刪) 說的並非指閣下,但您會認為這是指控我就當作您也同意這行為不可取。我也不會因為看到別人躲太陽,就心生不爽。但阻礙他人就是不可取的行為,你可以認為擠到最前頭沒其必要性,為何別人不能認為明明前方就有空間就該向前移動循序排隊?既然是不可取的行為為何不是改正錯誤的觀念而是雙眼一睜一閉就這樣默許過去?這種觀念是交通亂象的主因之一您了解嗎?
Borealis wrote:但阻礙他人就是不可取的行為,你可以認為擠到最前頭沒其必要性,為何別人不能認為明明前方就有空間就該向前移動循序排隊?...(恕刪) 我只能說,會不會覺得受到「阻礙」,標準在哪邊,本來就是因人而異,如果說停紅燈時必須向前移動、循序排隊,那麼車與車的間隔應該抓多少,是不是也應該立法規定一下?天氣炎熱、摩托車眾多、又缺乏大眾運輸,這是台灣普遍的現象,不是大家都喜歡在那裡躲太陽,政府沒作為就算了,當騎士被迫自力救濟時,只要不要太誇張,我覺得我蠻能理解。一定要扯遠的話,至多人家是停紅燈沒貼齊停止線而已。更多開車族,任意切進慢車道臨停、或是為了找車位,在慢車道龜速行駛,其「阻礙」道路流暢的程度,應該遠勝等紅燈...甚至用另一個角度,開車的人舒舒服服吹著冷氣等紅燈,自己車子可能佔了道路大塊面積,卻只乘坐一個人,別人騎摩托車可沒占到什麼路啊,多讓個幾公尺又如何呢?
ducati2kx wrote:如果是正妹或是pussy的娘砲就算了,有時會遇到恐龍妹甚至是粗獷的大男人也在躲太陽,又不穿長袖防曬,實在很無言…(恕刪) 我從來不知道躲太陽還有分誰可以誰不可以的老兄你對於主題很有跳躍性的思考
關於樓主這個問題,我曾經去函問過台北市交通大隊,他們回覆的說法是,如果這些「影子寶」有緊靠路緣、而且沒有劃紅線,那就符合臨時停車的規定免罰。而如果車道中間樹影下就停著妨礙通行,或是靠邊的路緣有劃紅線,那就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