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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在斑馬線是否有絕對路權?

黑色水晶 wrote:
突然小朋友突然衝出來斑馬線~(紅燈的情況)
機車騎士看到~
1、來不及,撞上!


難怪常有人說台灣駕照可以用雞腿換:
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http://163.32.158.250/traffic/pedestrian.htm
這條法其實也反映先進國家的立法概念, 立法者會考慮未來如有一天自己失能時如何保護變成弱勢的自己, 只有不太先進的國家會立法完全不顧弱勢。

重點在應減速慢行, 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
速度可以到來不及而撞上, 就是沒做到減速慢行, 只知用生命趕路, 欠缺防衛駕駛的觀念, 行經路口或路況複雜不明的狀況, 應該是要減速到隨時可以停下來不撞到人或其他東西的速度, 而不是做好撞擊的準備。
要記得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kash wrote: 實務上是行人穿越道3公尺內都會判行...(恕刪)

您的實務跟小弟的實務不太一樣
行人必須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才擁有路權
只有一隻腳踩在行人穿越道上算不算行走於行穿上?算
離行穿只有一公分算不算走在行穿上?不算!如果離一公分算走在行穿上的話 請問離兩公分呢?五公分?十公分?一公尺?

不知道這位前輩的實務是哪邊學的 可以告知一下小弟嗎?

dylan524 wrote:
我去日本二次 都
倒是天天看到闖紅燈的行人

路大約是二線道,沒有車

一堆人都闖紅燈,就只有我台灣人呆呆的等,

不能丟臉到國外~~~~

日本人 也是人,沒這樣偉大啦~~~
...(恕刪)


原來台灣不闖紅燈

難怪我住在鬼島

天天看到人車闖紅燈

不只闖紅燈闖紅燈還都不看路
有這麼嚴重?
我每天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都活像隻過街老鼠般的害怕(行人號誌亮綠燈)
轉彎車轉過來的速度讓我覺得開車右轉的根本是想撞死我...
臺灣的法規:生命安全 > 財產損失,

所以 行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你也不可以去撞他。

有人從天橋上跳下來,你也不可以去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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