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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15龜山鄉自強南路車禍

1. 警示要右轉,也要對方能夠明確接收到訊息(提前 is better)
- Howto:
- - a. 提早打方向燈
- - b. 提前切到最右側車道(路肩) / 緊靠右邊的車道線讓後車明確瞭解你的意圖,看到你的方向燈

2. 如果汽車轉彎前在機車的後方也不會發生這起事故
對方的速度跟距離本來就在考量範圍中

s1635584 wrote:
前方車輛已經警示要右轉,在後方的機車讓一下很難嗎?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汽車轉彎前不是在機車的前方嗎.....

米咖 wrote:
不對就不對又如何? 我能避免車禍就好!)


你這態度 會不會像是小孩子一樣,講輸了坐在地上耍賴啊?

針對主題討論(辯論),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這是法規的規定不是我規定的
yanyu_911 wrote:
你這態度 會不會像是小孩子一樣,講輸了坐在地上耍賴啊?

針對主題討論(辯論),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這是法規的規定不是我規定的...(恕刪)

我一開始就是這態度, 不想討論這條線(10cm或15cm), 已經沒意義了!

行車經驗與安全駕駛大過交通規則!

你嘛幫幫忙!


堅持路肩不能使用(四輪汽車右轉), 那你只能自求多福

認清交通事實才能避免車禍, 政府認真事實才能帶領國家進步繁榮!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fanrien wrote:
(恕刪)

首先我要告訴你,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的話不能信,15公分寬路面邊線可以凹成10公分寬快慢車道分隔線放大版以利駕駛人辨識;15公分寬路面邊線說是10公分寬快慢道分隔線。(證明在在本網站內查的到)
也就是說你看到的線,不代表與交通法規的相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它是什麼線就是什麼線。
以前劃錯的太多,他們也懶得改,所以才有上方的硬凹說法。
有的舊15公分上面在畫上新10公分。這樣到底算什麼線?
好一點的會把15公分畫黑漆再補,不過也是沒多久就掉光了,也是變成雙線合體。
在更好一點的會刨除重畫!現在新劃設的有在注意這點了,新的幾乎都正確。

還有,高雄市的慢車道大多不符合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至少要兩公尺,你覺得照片中的九如路標線有符合規定嗎?畫在停車格旁是要等著被開啟的車門擊落嗎?
米咖 wrote:
堅持路肩不能使用)


你才幫幫忙勒...

路肩不能用?
我所說的路肩不能騎開車:是針對法規上的討論,尤其是在事故時肇責判定恐有麻煩

我自己當然也會騎路肩,不過這就好像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上
[沒事就沒事 一旦出了事自己得承擔]


我是嘎嘎 wrote:
首先我要告訴你,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的話不能信)

這個我有印象,上次好像也是與嘎嘎大討論到這一點上

高雄市政府回函說:15cm的白線右邊是慢車道,因為路面寬大因應現況而設定
*其實原先該路段確實是15cm的路邊線,右側是路肩
不過因為路肩部還很寬裕所以又加畫上了慢車道
但是 既然加畫上慢車道後,那麼原先的15cm路邊線就應該塗銷成10cm的車道線
可是呢施工單位/市政府卻沒塗銷,卻說:15cm白線的右邊可以是慢車道

yanyu_911 wrote:
你才幫幫忙勒...

路肩不能用?
我所說的路肩不能騎開車:是針對法規上的討論,尤其是在事故時肇責判定恐有麻煩

我自己當然也會騎路肩,不過這就好像機車騎上禁行機車道上
[沒事就沒事 一旦出了事自己得承擔]...(恕刪)

謝謝!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知道啊,你以前有說過!
我是嘎嘎 wrote:
首先我要告訴你,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的話不能信,15公分寬路面邊線可以凹成10公分寬快慢車道分隔線放大版以利駕駛人辨識;15公分寬路面邊線說是10公分寬快慢道分隔線。(證明在在本網站內查的到)
也就是說你看到的線,不代表與交通法規的相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它是什麼線就是什麼線。


完全認同,今天正好看到你說的合體線(以前從來不去看的)
是在原來的15cm線上再補了一條10cm線,右邊少的五公分逐漸剝落...
我是嘎嘎 wrote:
以前劃錯的太多,他們也懶得改,所以才有上方的硬凹說法。
有的舊15公分上面在畫上新10公分。這樣到底算什麼線?
好一點的會把15公分畫黑漆再補,不過也是沒多久就掉光了,也是變成雙線合體。
在更好一點的會刨除重畫!現在新劃設的有在注意這點了,新的幾乎都正確。

但就是有人只看寬度行事...

我之前也舉過這個例子,對我來說的路肩,只有這種
合理的路肩

這個是刻意找給wetty大看的
想也知道這個規劃有問題
只是想凸顯不是看線寬就決定一切
平安出門回家才是重點
我是嘎嘎 wrote:
還有,高雄市的慢車道大多不符合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至少要兩公尺,你覺得照片中的九如路標線有符合規定嗎?畫在停車格旁是要等著被開啟的車門擊落嗎?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已經轉移焦點變成市區路肩之戰了...

---

今天騎車出去晃晃
有個路段,一開始是15cm,過個路口變成10cm,然後再過一個路口又變成15cm (台17線右昌段)
拜託,這樣是要我們怎麼騎啊?
如果在中間那段發生車禍就沒事
前後兩段發生車禍就變成走路肩?
禁行機車爛政策導致衍生出一堆亂七八糟的交通規劃, 又衍生出四輪汽車唯我獨尊的個性(摩托車怎麼可以騎快車道之類的廢話)!

車速分流車流分向, 這是基本交通原則!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其實.. 討論那麼多, 卻不知道市府認定, 還有到底有沒有劃錯, 還是終於劃對了.
看起來像 15 ~ 20 公分線. 應該是路面邊線, 是很正常的單線車道... 但對向又不一樣了.
由舊地圖看也不一樣.. 真是奇怪的規劃.
還有 "汽車駕駛破壞現場也很要不得", 這其實是100%錯的行為, 尤其是萬一對方葛屁了.

順便說一下, 先不管路權問題..
比較好的駕駛行為(不論車種), 打燈時, 至少應用餘光看著有沒有右後方的車輛逼近. 確定沒有後會再轉過去. 而不是打完燈, 快到時再看. 時間是進行式的, 死角多半是習慣不好造成的.
然後只好在那裡浪費時間.
推這個
我是嘎嘎 wrote:
首先我要告訴你,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的話不能信,15公分寬路面邊線可以凹成10公分寬快慢車道分隔線放大版以利駕駛人辨識;15公分寬路面邊線說是10公分寬快慢道分隔線。(證明在在本網站內查的到)
也就是說你看到的線,不代表與交通法規的相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說它是什麼線就是什麼線。
以前劃錯的太多,他們也懶得改,所以才有上方的硬凹說法。
有的舊15公分上面在畫上新10公分。這樣到底算什麼線?
好一點的會把15公分畫黑漆再補,不過也是沒多久就掉光了,也是變成雙線合體。
在更好一點的會刨除重畫!現在新劃設的有在注意這點了,新的幾乎都正確。
還有,高雄市的慢車道大多不符合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至少要兩公尺,你覺得照片中的九如路標線有符合規定嗎?畫在停車格旁是要等著被開啟的車門擊落嗎?

因為對法規不重視,政府便宜行事,人民無所適從,當然增加事故機率...

防禦駕駛,『短期』可以減少『自己』發生事故
宣導法規,『長期』可以減少『大家』發生事故
兩者並不是互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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