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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530三讀通過,交通違規檢舉7日內寄出!

報告立委!

成果與累積:

8/1 檢舉 7 件,八月累積 7 件!
8/4 檢舉 18 件 (含 8/2~8/3 ),八月累積 25 件!
8/7 檢舉 8 件 (含 8/6),八月累積 33 件!

今日 8/8 檢舉 11 件 ,八月累積 44 件!




違規停車不用對我說理由,
去跟法官說!

因為 我有權利拍照,不是違規者說不能拍就不能拍
多一點法律素養,違規者別找藉口,
你的藉口干我屁事?


我七月份才檢舉20件
幾乎都是紅線違規停車
影片檔寄過去100%開單(台北市)
不管當時車上有沒有人或者有無閃燈



不過有些分局回覆信函會附上單號
有分局一直以來都說收到Email七天後可以去詢問單號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會開單就是了


c0422kimo wrote:
我七月份才檢舉20件...(恕刪)


請您繼續加油

繼續保持這種熱忱

檢舉違規是善行,

感謝您的分享


不過,我很好奇

這些愛違規的駕駛(違規停車)

停紅線 還閃黃燈

還有違規駕駛嗆我說:我有閃燈還拍

可以你閃燈就可以違規停車

怎麼不說你閃燈就可以撞人

所以

一堆違規駕駛以為自己的想法是王法

閃燈還是違規,愛違規的駕駛請搞清楚,真好笑!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閃燈還是違規,愛違規的駕駛請搞清楚,真好笑!


不是要幫違規的人說話,雖然都是違規,不過有閃燈還是比沒閃燈的駕駛好一些,
至少閃燈能提醒後方的車輛注意。
(就像闖紅燈的人,也是有分成 小心闖的 跟 不長眼闖的 )


紅線停車大多只舉發兩種:
1.停在公車格/路口/併排,且駕駛離開等嚴重影響交通的車輛
2.旁邊一堆停車位或黃線,卻停在紅線上,或違停了一陣子(數分鐘以上)的車輛

其他一般的紅線停車或是乘客上下車這種,要是通通舉發,我大概每天都沒時間睡覺了...

cdyao wrote:
不是要幫違規的人說話...(恕刪)



大家都有最厭惡的違規狀況,
或是會放過一馬的狀況,
我也不例外!


本版的目的

是希望大家知道,檢舉違規是您的權利

也要讓駕駛知道,不是沒有警察就可以違規
你的違規行為大家都可以拍照、錄影而檢舉


我以前也是放很寬,嚴重的違規我才會檢舉
一天 拍3台就很了不起

但是自從那個立委說了一堆屁話後
讓我加 N 倍拍照檢舉!


至少 8 月我還是會看一個拍一個!



祝 大家開心!



c0422kimo wrote:
我七月份才檢舉20件...(恕刪)


今天收到5封來信通通都是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您於2014-08-07 15:47檢舉之案件,案件編號:W10308071547xxxxx,經檢視所提供資料具體明確,處理結果如下:
違反法條:第56條第1項第04款第02目 - 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之處所停車
處理情形:製單舉發。
違規事實: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之處所停車。
承辦人:xxx
承辦人電話:02-224xxxxx

多多檢舉讓我們的交通會更好!!

wc2880 wrote:
今天收到5封來信通通...(恕刪)



也請您繼續加油!


有時真的會想放棄


因為總覺得一個人的力量改變不了什麼

還要面對恐嚇 與 生命危險

但是現在我發現大家(很多人)都慢慢願意去檢舉

我想大家都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來付出


相信大家都能在這過程中,皆能體會到付出行善的快樂!


願所有如你如我默默為社會做事的人

平安,如意,父親節快樂!


準備下班,有空再聊囉!



小弟想和各位大大請教

我也有在臺北市檢舉紅線違規停車情況

因為怕警方吃案

都會要求警方提供單號

EX:單號:AI0933***、AI0933***、AI0933***

請問是否有查詢的方法?

還是即使警方唬爛我

也只能吞下去

請知道的大大可以幫忙說明一下嗎?

謝謝

des0258 wrote:
小弟想和各位大大請教...(恕刪)</blockquote
des0258 wrote:
小弟想和各位大大請教...(恕刪)


1. 條子不太會為了不認識的違規駕駛,而偽造文書給你假單號,
或是吃案,因為現在監督與媒體很發達,條子要的是退休金,
辦公室涼涼吹冷氣,又有現成的照片送到面前,為何不處理?

2 內湖分局例外,直接告訴你證據不足不受理,七月
有上蘋果與個新聞頻道,條子是執法者,有權審查不受理,
這樣吃案最快,何必弄個假單號?

3 若不放心,可以檢舉自己違規,看看有沒有罰單來

4 檢舉交通違規是善行,請您務必要繼續。
檢舉後,建議放寬心,因為檢舉信一旦發出,福田已累計,
能成案最好,不能成案就繼續加強,
既然給您單號,我會選擇相信並努力再檢舉!

以上參考,祝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1. 條子不太會為了不認識的違規駕駛,而偽造文書給你假單號,
或是吃案,因為現在監督與媒體很發達,條子要的是退休金,
辦公室涼涼吹冷氣,又有現成的照片送到面前,為何不處理?
2 內湖分局例外,直接告訴你證據不足不受理,七月
有上蘋果與個新聞頻道,條子是執法者,有權審查不受理,
這樣吃案最快,何必弄個假單號?
3 若不放心,可以檢舉自己違規,看看有沒有罰單來
4 檢舉交通違規是善行,請您務必要繼續。
檢舉後,建議放寬心,因為檢舉信一旦發出,福田已累計,
能成案最好,不能成案就繼續加強,
既然給您單號,我會選擇相信並努力再檢舉!


哈哈,謝謝大大的回答

您說的第三項,我還真的有考慮的

但想想傷自己荷包,也太可憐了

會怕警方吃案是這樣的

曾經連續致電1999請警方來處理(超過兩小時可以連續開罰)

但是警方卻很不要臉的附上同一張罰單的單號給我

還要我寫信到市長信箱去罵

才說員警搞錯等敷衍的理由

真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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