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騎士有沒有想過,完整版影片中的3:00~3:03可能是你人生的轉捩點或是終點???
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要不是三寶,要不就是不管他人死活的混蛋。如果那時候他沒有注意到騎士,或是根本不想讓騎士過,新聞播出來的應該是路口的那盞路燈或是紅綠燈控制箱上的血跡吧...
3.小弟身高175體重95,騎著機車照樣有人從旁邊逼我車...因為當下有身材優勢的是開著超過一噸重的轎車駕駛。小弟當下決定讓他過,連喇叭都不按。但是我請他繳罰金...
4.最後...轎車駕駛的不當駕駛方式是整件事情的主因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反正他們都是鍵盤賽車手!!很會聯想也很幻想!!
怎麼說怎麼講他們都有一堆爛理由說是你的問題,對啦逼車的駕駛最偉大最優良都沒問題啦!!
酸民就不需要理會他們越理他們越開心,他們想筆戰真正拿出法律事實與證據後,他們還是不斷的鬼打牆重覆一堆沒意義的言論,與其這樣不如不用理會!!
支持樓主您提告,不告不行,這種資源回收場的垃圾要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豪豬實驗室 wrote:
我同意你的說法,我認...(恕刪)
理想狀況當然都是能免則免阿..
能按兩聲 幹嘛按這麼多聲QQ
但到了現場 各種因素下
就不是這麼簡單了阿...
夜㊣霧 wrote:
其實事主跟你的情況有...(恕刪)
其實我換到最外側後一直都在加速..
並沒有他要切我才加速故意去按他喇叭
這一點是我要釐清的
至於影片中看起來像是這樣
只能說 他的車加速頗快 看紅燈起步就知道了
紅燈起步 我是油門全補的
但是還是被對方直接拉開距離
sinfulseal wrote:
樓主加油!對於法律流...(恕刪)
是阿 已經通知筆錄了
現在就等後續情況
謝謝提供資訊
babysong wrote:
請問一下,如果起訴,...(恕刪)
目前就交通安全規則
他會被開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一張 未打燈切換車道
至於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罪及恐嚇罪
就要看判什麼了
如果判天數 那易科罰金就是一天1000去計算
通通都是上繳國庫~
iijima_ai wrote:
1.說真的,我第一次...(恕刪)
有思考過這問題
但是當下就直覺這樣做了
該說太正義? 太正直? 太傻?
不知道 就這樣了
在他側邊的時候 是留有退路的
他如果堅持要切 我是還有辦法走掉的
但是當他都到我後面了 那我就沒轍了
只能降低速度 減少可能碰撞之後的傷害
卜小卜 wrote:
人找到了嗎?我好想看...(恕刪)
當下報警去警察局
就已經知道是誰了
不管從車號還是影片中
只是當下決定不要連絡他
因為來了沒意義
要道歉? 逼車事實造成 沒什麼用
要錢? 這也太搞笑了...
之後應該是有傳喚了
才會有新聞中的"機車先在快車道挑釁"之說法
wc2880 wrote:
樓主~~酸名就不用回...(恕刪)
正當討論我會回一下啦
如果開始持續鑽牛角尖
我就會跳過了...
至於提告
目前已經由警方提告了
所以我提不提告 事實上不太重要
頂多影響最後判決的輕重吧
不過還是要看檢察官
檢察官決定上訴 才有判決
不上訴 就啥都沒有(應該是吧)
安娜LEE wrote:
被請來警局就會哭說自...(恕刪)
這....他拿的出證明
那其他人也沒什麼辦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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