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永無止盡 wrote:
原來我闖紅燈罪大惡極 需要警察用槍斃了我才可以維護社會安寧
希望你這輩子都很守法 不要隨地吐痰 不亂丟垃圾 拾金不昧 開車騎車都不違規 不需要讓警察掏槍斃了你
人在做 天在看希望你不是一個只會糾正別人 自己卻喜歡違規的人
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就請照規定去繳罰款,若覚得罰單不合法或舉發程序有瑕疵就請舉證去申訴。有其他的嗎?不然可以去問問教過你的老師或長輩們看他們會不會覺得你情有可原,自己掏錢幫你繳了。
用路人違規不見得是明知故犯,有時是不小心違規了,也不見得罪大惡極;但若是明知故犯違規了,也不願認錯付出該有的代價,甚至取暖不成惱羞成怒,就不需要對其表示同情了。我不喜歡條子,但他們這次做得對,給他們按個

好個「人在做,天在看」。這次不只「天」在看,條子也看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