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一個比較爛的招...去當地警察局請你女友持驗傷單告他過失傷害....開監察庭給檢察官評...過失傷害是刑事..真的判你輸..賠償也會有折舊且各有責任...誰對誰錯我們講的都不算...法院判最準...他如果要和解..和解條件就是你開了...1般開車的遇到只要對方有受傷的其實都不會獅子大開口..因為過失傷害是受傷一方的權利..不管你對或錯..提告過失傷害是你的權利...
ponjiayulady wrote:那最後被起訴的可能是樓主我怎麼覺得是樓主害她女友過失傷害??(恕刪) 找律師諮詢一下就知道可不可以告過失傷害了咩..坐計程車出事..要告司機還是對方肇事車輛??光憑感覺是不準的...坐在這裡打字不如去諮詢一下吧....
1.大型十字路口,有關紅燈/左轉指示應該是在對向來車道為"紅燈時".我方車道指示燈號為(左轉/紅燈).不太可能是在對向來車道為"綠燈"...你要回事故現場,拍下對方車道指示燈號過程,要証明對方是在"未依規定指示燈號,搶快左轉"2.還有直行車在路口權力大於轉彎車,可參考交通法規102條
ponjiayulady wrote:那最後被起訴的可能是樓主我怎麼覺得是樓主害她女友過失傷害?? 搞笑喔樓主女友只告對方哪來的樓主也會被判過失傷害?(對方有受傷嗎?)樓主女友又沒告樓主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OK?只要有肇責的一方 樓主女友都告的成PS:你要說的是樓主害他女友受傷是吧----------------------------還有目前號誌是各說各話如果雙方都提不出進一步證據任一方的說法是不會拿來當做判決依據的至於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在這也不通因為這裡是有左轉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