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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車被媽媽借走,人找不到。


shihleehuang wrote:
約定好我退伍那天還 .... 以上已有明確之歸還期限,逾期未還,就是侵佔,哪來誣告之理!

莫非樓主叫阿榮
媽媽以為阿榮永遠都不會退伍
別的不提

光是樓主奶奶要洗腎這一條~他就存不了錢了

如果最後真的有需要幫忙~算上我一份吧(話說這幾天玩刮刮樂都莫名其妙捐掉好幾個千了)

機車還可以再買
媽媽只要一個

就算是孝敬吧
頂多是一些稅費和罰單

別擔心
如果被拿去做壞事
你並不會有事
只是會添一些麻煩而已
才多少錢的機車就要告自己媽媽??
有沒有搞錯?

難怪台灣一堆狗屁倒灶的鳥事
就是越來越多這種人
國家危矣!!
Winz1991 wrote:
去年10月我媽(跟我...(恕刪)
弟弟加油
樓上幾位大大都已提供了一些辦法
面對母親如此對待,心理一定感到無奈
雖然幫不上什麼忙,還是想幫你打氣
這論壇上什麼樣的人都有
因為隱藏在螢幕背後,更恣意的發言
而那些自以為是的發言,寬心看待,不要被影響了

金道鎮 wrote:
才多少錢的機車就要告...(恕刪)


.....
你要拿回車應該有難度
可是重買機車也很辛苦

樓主住哪邊?
如果說堪用的機車可以接受
可以幫你想辦法....










不要聽別人說去亂報失竊,是你把機車借給媽媽的
你去報失竊,等車子上路被警察抓,你媽就是竊盜現行犯
當然你媽媽可能會說車子是跟你借的,哪開庭就會傳你來作證
如果檢察官相信你媽媽說的話,而你也承認車子是你借你媽媽的
哪你可能就犯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有前科加罰錢。3思而後行

另外你若報你媽媽失蹤人口,失蹤人口單純是針對人,你要報機車的話不會有人理你
而且你媽年滿18歲,你報他失蹤人口,警察找到只是帶回去撤尋而已,頂多打電話通知你說
找到你媽媽了。

真的要告的話是要先寫存證信函去給你媽的,她再不回應就是告侵占
但你沒地址,我不知道你要寄給誰。

機車要辦停駛或註銷的話,監理站也要看到大牌,所以這也沒辦法

給你一個建議,看你有沒有證明你跟你媽媽親子關係的證據,如戶口名簿跟你的身分證上的母親是一樣的
到派出所去請警方幫忙找地址與電話,你就說你跟你媽媽失聯很久了,再編個故事說要找她
請警方幫你聯絡,請警察幫你打電話,你在聽,這樣應該沒有個資法的問題
多跑幾家派出所試試

不是當事人,無法說。
離婚也不全都是雙方錯。
但是標榜母親關係的網友,如果你是自小就被母親無情離家拋下的小孩,你還會不想提告要回車嗎?說不定連車都不借
每個人一出生就是不公平的, 許多網友都沒經歷過你的環境, 自以為是的發言真的非常傷人, 乍看你的發言也覺得不妥, 但看到你後來的補述, 我覺得你比那些自以為是的網友強多了, 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我相信這世上有許許多多不可原諒的父母, 不然怎麼有那麼多受虐的孩子, 你能夠自立自強不怨聲載道, 想找方法解決問題, 值得我敬佩, 如果生活真的有困難, 找社工或是慈濟, 不要硬撐, 這社會還是有許多想用實際行動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如果有天你有能力時也報著同樣的心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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