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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哪裡錯了?為何要追撞我


add1234 wrote:
被追撞還要被這些正義...(恕刪)


說實在的這事情是個兩面刃.

換個主題

"惡霸時速20~30佔用內車道,致使後方正常車速車輛不注意而撞擊"

其實也符合此樓影片內容.

我個人認為,法律上,樓主站的住腳.

但實際上,他真的是路隊長.霸路者.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這個社會的是非果然越來越模糊
一般道路不比高速公路車速不能快
不確定的因素太多
慢又如何?很趕嗎?趕投胎嗎?

路上遇到障礙物難道可以不用閃避?
我怎麼看都覺得樓主開的是NEW TIDDA。
真的是.... 好慢的車!!!

下次樓主辦個全家騎腳踏車的旅遊好了

比較不會被砲~~




真的開太慢了,您可以開慢車道~~~~這不是人生地不熟的問題.

開聯結車甩尾 wrote:
這個社會的是非果然越...(恕刪)


一般道路可以路邊停車的喔^^

如果真有事情的話~~譬如聊天、吃東西這種對樓主來說高難度的東西==
我用600D寫日記
小妹妹的頭還好吧! 要去看看醫生
mintsern wrote:
昨天去興達港逛逛,逛...(恕刪)

mintsern wrote:
昨天去興達港逛逛,逛.......................我是分隔線........................

8月26日早上7點半更新:


看完你更新版和解釋,
我深深地感受到,
逛內線當路障很容易出事。

開聯結車甩尾 wrote:
這個社會的是非果然越來越模糊...(恕刪)


我也覺得這個社會的是非越來越模糊…
所以,想當路障的就盡量走內線,
想超車的就加速衝外線和機車、腳踏車爭道。

真是偉大得理直氣壯!


自己爽就好.管什麼別人危險不為危險.假設BMW要抄你車是不是要在右邊.萬一機車小孩跑出來那算誰.
二十年的駕照你的駕駛觀念就只有如此.真的駕駛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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