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o8714048 wrote:
這社會真的很奇怪
明明汽車錯了,偏偏要酸騎機車的,
機車重頭到尾都騎在機車道上,看到斑馬線旁有老婆婆,
她才稍微往汽車道偏移,剛好在線上,那個路口機車都過一
半了,汽車還要搶快衝出來...很明顯搶了路權
還有機車騎到斑馬線上,都一直還是綠燈,根本不是搶黃燈,
至於安全帽真的是另一件事情了,不能因為這樣就混淆了焦點,
變成是機車的錯....這是二件事,但是台灣人總是會利用這樣
轉移焦點...,
你是對的, 而且機車明明比汽車快, 切回入側也沒有不對, (但沒打方向燈是錯的)
其實機車與同向汽車都不快, 尤其是汽車搞不好還會被版上的車神嫌是 "移動路障"
反而是對向那位直接切西瓜的正三寶. 完完全全的不在乎路權. 就算沒和對向的撞,
我看也快擦撞等紅燈的機車.
PS: 什麼是三寶, 在我認定
1.就是不遵守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2.就是不懂交通安全處罰條例
3.自以為是,我上路大我最大的正屁孩.
說實在的, 四輪的屁孩不比二輪少.
不帶安全帽大約等於不綁安全帶一樣...
如果這樣叫屁孩, 滿街車上到處是屁孩.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