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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隆路 嚴重車禍

只能攫取到這樣了!
希望有點幫助!


根據敗類SOP!
先跑再說!萬一被抓到!
一定要堅稱自己不曉得壓到人!
因為這樣判比較輕!
這個是法律漏洞!
如果今天台灣的法律是說不曉得沒比較輕!
而且還要加一條罪!
那牠們就不敢了!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MIG29AA wrote:
只能攫取到這樣了!希...(恕刪)

這台車也算倒霉了,以這種天候要閃車主突然轉車道,
還要發現地上躺了一個人,有難度,
但是既然發生了就不要逃逸,
好好處裡才會心安的,
第一撞擊的應該是前方急停那台車。
的確......台灣......一座鬼島

人民的生活禮儀、道德蘯然無存......
從街道巷弄的違規外推、一樓騎樓店面的佔用......亂象
從駕駛人的漠視交通號誌、橫衝直衝,與行人爭道......亳無行車禮儀

政府公權力也雙手一攤......人民只好自求多福!

魅影GT wrote:
懷疑左邊那台車不是正...(恕刪)


同感,台灣有很多人看到前方的車要切他的線,就會拼命加速,不讓別人切進來。
這樣的人,就如常在路上,看別人打方向燈要切進來,就算距離很遠還是會猛加速,不給超。

tooler wrote:
大家眼睛真厲害,我看...(恕刪)


不是大家眼睛厲害....是你眼睛特別大....
剛剛看新聞

不幸中的大幸

肋骨斷了意識還清楚

是腿骨,中午看到的是肋骨
好爛的行車紀錄器,有跟沒有一樣

花錢買到這種的真是浪費錢也浪費電

skirmish wrote:
好爛的行車紀錄器,有...(恕刪)


其實行車紀錄器有總比沒有好!
至少可以證明輾過的人是ALTIS!
不然第一輛車就糗大了!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66bbc wrote:
轉PO昌隆路 嚴重...(恕刪)



意識清楚,腿部骨折
新聞
事發經過.....

從影片第5秒開始
前方車輛急煞車,人遭撞彈飛


5~6秒時 人在空中翻了一圈,疑似有彈飛撞到內側車道那輛車的右側車門再落地


此時遭人撞到的車輛已遠去,疑似肇事車輛則停在原地


紀錄汽車主後方的車輛欲超車


連煞車都沒有就給他開上去了.....可清楚看到輾過的是大腿以下(命大)


大概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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