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雨 wrote:
台灣國道並沒有超車道這種專用名詞道路~這是很多人自己解讀名詞~
◎新修正處罰條例
[ 95.7.1施行 ] 第33條 高(快)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來源:交通部 交通安全入口網
不雨 wrote:
更重要一點全球並沒有只提供3線道的不限速道路
不明白所謂"3線道"指的是"同向3線道",
還是"雙向共3線道"(雙向為奇數車道的高速公路還真沒見過,請指教)。
曾經於下圖螢光筆標註的E22號道路上(對接道路是A7),
坐在同事駕駛,以時速195km/hr前進的汽車裡。
於內線被後方賓士以相對速度超過20km/hr的情況下,閃大燈要求讓道。
這段路僅僅是同向2線道的無限速路段,而且應該在地球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