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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逼車事件

以後隨身攜帶甩棍
最好不要逼我喔
lotas wrote:
http://www...(恕刪)
內車道內車道~

內車道在旁邊的地下道啦~

機車行駛的該車道沿伸到路口明明就還有"機車停等區"喔
在前面一點的"待轉區"也畫到機車行駛的該車道喔~~


擦瞇混 wrote:
兩邊都有錯不是機車 ...(恕刪)


怎麼一堆人都認為沒有標示禁行機車就可以騎在內車道
駕照都是買來的阿
樓上禁行機車法規第幾條都貼好了.我就不貼了
這就像路口轉角禁停汽車
轉角通常都會畫紅線嘛
有一次住家附近鋪柏油紅線還沒畫
有車停在路口轉角一樣被拖走了
因為轉角就是禁停嘛
管她有沒有紅線

知道有人會反駁
所以先PO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機車騎士體型應該沒有很大隻,
我有一次也被攔,對方下車看到我又直接回車上駛離現場,留下莫名其妙的我
這種人都麻欺善怕惡,沒被拖下來打過都會以為自己很罩得住

s090701520 wrote:
怎麼一堆人都認為沒有...(恕刪)


你好好笑 什麼爛舉例
現在的狀況是辛亥路該事故處"本來"就沒有劃設禁行機車道,
你就算再等個兩年也還是這樣。
你所謂的轉角紅線是行政疏失,懂嗎?

Frank695 wrote:
一般來說,機車(白牌...(恕刪)</blockquote>
為何機車不能行內車道?是那條法律規定的?有些台灣人真的被關久關傻了.....*_*

s090701520 wrote:
怎麼一堆人都認為沒有標示禁行機車就可以騎在內車道
駕照都是買來的阿...(恕刪)


那為何需要 標示禁行機車
就像你說的 不管有沒有標 機車都不能騎
那是標心酸的嗎?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上新聞了
ls wrote:
http://www...(恕刪)
朝聖朝聖 順便酸一下

護航護到被打臉 哈哈哈

內側車道 禁行機車 是 地方政府自己的規定 法律上 只有動力車輛

兩輪 四輪都一樣歐~

哈哈哈 來笑一下吧

s090701520 wrote:
怎麼一堆人都認為沒有...(恕刪)


該路段政府已經塗銷了禁行機車無誤,
另外未畫紅線拖吊,政府有行政疏失,
我之前看到台中的案例,
本來好好停在停車格,政府派人塗銷馬上拖走開罰單,
政府的行政疏失還要人民申訴才能取消,
有時也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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