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jackyx wrote:
檢舉非常簡單的!
只要手上有一台手機和敏銳的心,人人都能為臺灣交通盡一分心力!
因為該路段警察都不願意開單,當場說警察也是回覆:好好我回去再問所長。結果都不見改善,於是乎直接上網檢舉,保證有效!
我檢舉四項:占用斑馬線,逆向行駛,紅燈左轉,未禮讓行人
以下為成果
>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 您於2013年05月31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有關您檢舉XX-75X1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闖紅燈)行為屬實,本分局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據以製單舉發在案;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
> 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某先生聯絡電話:02-(2881xxxx),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分局長某先生 敬啟
...(恕刪)
日期是不是錯了阿?
今天才2013/5/20耶
不過行為是


附圖
像這樣

不多
2700而已
他那麼趕時間要闖紅燈
一定是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2700不算甚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