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90701520 wrote:都沒有人覺得小貨車要...(恕刪) 我認為小貨車是要閃一邊讓他過,但閃錯邊!也許小貨車司機太聰明了,認為不會由左邊安全島超車,而讓右邊,才發現讓錯邊了!開車的在怎麼樣都是寧可少一事,也不要多一事!
yms27 wrote:反覆看影片多次.個人認為機車已駛至小貨車左後輪且小貨車車身早已打直已久.卻故意偏向左側至使車身碰撞機車龍頭手把導致翻車.小貨車行為已有構成傷害罪.跟毀損罪...(恕刪) 這樣是後車去撞前車,前車要負責任 ?前車以為是在騎機車,後面騎車的以為在開車,然後撞上了.
mikakimi wrote:應該是要認真檢討禁行機車政策,憑什麼汽慢車占用內車道不准機車超車.....(恕刪) 不知道這個車禍與不准機車超車有什麼關係?超車可以在同一個車道上超嗎?此外,小貨車是前車,他並沒有變換車道,也沒有刻意龜速或緊急煞車,在後面的機車發生事故,與前車有什麼相關?即使內側車道不是禁行機車道,這位機車騎士會想駛入小貨車與分隔島之間的狹縫中,真令人匪夷所思,懂得愛惜生命的人都不會做這樣的事吧? 這個事故純粹是這位機車駕駛個人的問題。
無論對方用路人如何..你處於該注意而未注意就是有錯...就算機車行駛禁行車道也不能故意去碰撞導致傷害死亡...如果照75樓講法行人穿越該碰撞點路段(中央分隔島)是不是就直接衝撞他也沒關係.行人怎樣也不該出現在馬路上不是嘛?